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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之前世今生(2 / 2)

小媳妇先是一愣,而后红了脸,一拳打在我的胸口,“教你胡说,什么叫拎起裤子——”这话,一贯都是青楼妓馆里那些个姑娘,对着恩客的言辞,如今放在瑜儿身上,她自然是急了。

趁着她着急的那一瞬,我突然的进入。猝不及防,也让她的面颊愈发嫣红,好似能滴出血来。她一下子咬在我的胳膊上,骄哼一声,额上已是香汗淋漓。

事后,小媳妇问我,为何要帮孤孑?

想了想,我便想起了当年的事情。

那时候的驱魔一族,正值鼎盛。族长孤绝,秉天地间凛然正气,除魔卫道。彼时的驱魔一族,恨极了妖魔,所以对妖魔总是赶尽杀绝。

也是从那时候起,魔界对驱魔一族的痛恨与日俱增。

而我,就是在那时候遇见孤绝的。

我被驱魔一族逼到了尽处,是孤绝出手相救的。当时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中的战骨,战神之骨。他救了我一命,我便与他饮酒至天明。二人促膝长谈,说得都是些废话,醉话。最后,还是我帮着孤绝,将战胜之骨,炼成了无邪剑。

可惜无邪剑始终未能开封,不过孤绝一身正气,每次斩妖除魔的时候,他总能利用驱魔人特有的血,暂时为无邪剑开封。

不过驱魔一族,从孤绝之后,再也没人能打得开无邪剑,包括孤孑。

这战神之骨本就来自白虎,是故带着一定的邪性。

孤孑急于求成,反而催化了战骨的邪性,所以最后才会被无邪剑反噬。而朱雀属火,又是洪荒四兽之一,正好能与白虎融为一处,淬炼无邪剑,成就了这绝世神兵。

我虽与驱魔一族素有交情,到底也没能阻止驱魔人的消失。也许在此后的某年某月某日,我还能再见驱魔一族的踪迹,到了那时候,但愿他们不再见妖就杀,见魔便除。除魔卫道虽是本分,但也要善恶分明,不该一概而论。

俄而,我抱着小媳妇问,“彼时你又是怎样的心境呢?”

她眸色幽幽的望着我,笑得教人心疼,指尖轻柔的抚上我心口处的伤,哽咽着问,“还疼吗?”

我笑道,“你吻一吻,便不疼。”

闻言,她乖顺的将唇贴在我的心口处,长长的羽睫撩过我的肌。肤,我只觉得整个人都有些酥软,轻柔的压着她,掌心在她的腰际来回摩挲着,最后用力握住。

她笑道,“我原想着,你若伤了心,短时间内便不会再找我。等到时日长久,你也会渐渐的淡忘了我的存在,到了那时候即便你知道我以身祭剑,也不会太伤心难过。我知道,带着孩子祭剑,是我的不对。可当时我若不这么做,到时候别说你,就连孩子也会有危险。”

“既然横竖都是个死,我抵死也不能把自己的孩子交出去。所幸你并不知道,所幸师父也未曾告诉你真相,所以我不觉得后悔。我唯一后悔的是,当你疯狂的找我,走遍千山万水,喊着我的名字说你想我的时候,我无法出现在你身边。”

“我的身子我的一切,都化作了冰冷的剑刃。我不敢用力拥抱你,我怕伤了你。已然给了你一刀,我怎么忍心再让你受伤?如今还能与你在一起,我余愿足矣,别无所求。”

我紧拥着她瘦弱的身子,将下颚抵在她的发心,不教她抬头看见我发红的眼眶,“只要你还在,还能留在我身边。便是走遍千山万水,我亦甘愿。”

只要握紧彼此的手,千难万险,早已不再重要。

逍遥人间,不理三界之事。

我与师父终究还是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师父与桃仙合了一处。他们倒是迅速,竟然赶在我们之前有了个女儿,而我与小媳妇却落了下风。

我们拼命造人,还是晚了一步。

这两个女娃娃惯来喜欢胡闹,还不待成年便私自跑出去玩,险些没将我们四个吓死。

只听说如今的人间,出了个圣明之君。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上定乾坤。将这一朝国土治理得井井有条,直教外邦来朝,四海臣服。

正可谓:海晏河清,天下太平。

听说小桃那丫头在人间闹了不少事,最后直接把自己闹进了皇宫里。

嗯,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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