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比杀了更好,但是想要折服他,有一定的困难。
而且,他肯定不会被规则所束缚。一旦镇不住,就容易遭受反噬。
这时候,宋钟已经将大长腿从头到脚细细大量了好几番。
心里越来越属意,嘴角一裂,笑道:“九千岁,其实有人出了重金,雇了老子来杀你。但是,见到你人,老子改变主意了。”
“你那么漂亮,死了可惜,不如做老子女人吧。”
“当大官有什么好的,走哪儿都是敌人,还不如从了我,咋俩一起浪迹天涯,做一对野鸳鸯,从此逍遥快活。”
白嫚薇对这刀疤男的厚脸皮叹为观止。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说好的一见送终呢?
这人好歹是杀手吧,怎么一点职业精神都没有,色迷心窍直接把雇主给卖了?
最讨厌就这种人!
白嫚薇刚打算回绝,身旁的坏蛇却款款的朝着宋钟说道:“可以。但是,本公不喜欢比我弱的男人。我们各出一只灵宠战斗,你若赢了,本公便委身于你。若是输了,你任由我处置,如何?”
额……
这话是什么意思?
出一只灵宠战斗?
那是谁去战斗?
白嫚薇心中有股不好的预感,突然头顶一沉,感到被冰凉的手揉了揉头发。
墨苍云凑到小豆芽的耳边,凝重的吹风道:“小嫚,一定要赢他,否则,本王就要变成他的女人了。”
“……”
白嫚薇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心里一怒,狠狠踩了一下这坏蛇的脚,“又让我和妖兽肉搏!”
墨苍云浑然未觉的承受了这一脚。
眼珠一转,用神念说道:“怕么?不想去,让傻狐狸代你。但是,万一他故意输了,本王就要用你的模样给那个刀疤男暖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