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煜坐在南房门前整整一夜,直到太阳漏了头,他的脑海还是混沌一团。
昨日一早郝夫子双脚留了一摊血躺在了书院门口,书院停了课,他才兴冲冲的往茶铺去,西城街上很热闹,小贩之间谈论着送茶女孩被秦天强暴,未婚夫子被砍脚筋的话题,他愣了,抖着身子响起一早常宁的异常举动。他以为送茶的是常宁,所以急忙往铺子跑。
后来。。。才知道被欺辱的是常晚!是他想守着的常晚!
昨晚小宁原原本本的告诉他这两日的事。也提到常晚发了狠,用银锭子一下下砸着秦天的头颅,那模样是要杀人,很可怕!
杀人。。。苏清煜看着升起的朝阳,嘴角撇下。
“常姐姐,我早就知道世道不干净,你别怕,你别怕,我不能让你脏了手…”一想到常晚满是水泡的手,苏清煜心中阵阵发疼。杀人不是常晚能承受得起的,她应该干干净净,就像这阳光,暖着人心暖着自己。
“放开我!放开我!”屋内又一声梦魇声,苏清煜沉下了眼,盯着天上的太阳,将心中的心思定了下。转身步入屋子,他的小手附在常晚的额上,拿起一旁的干毛巾擦拭她额头上的冷汗,听她嘤咛一声又沉沉睡去。
苏清煜的指头轻轻点着常晚红成桃子一样的眼皮,一遍遍的打量常晚的样貌。
那些流氓瞧上了常晚也属正常,平日里的她不施粉黛,大太阳一晒白里透红,眉毛浓黑不需描绘,一双杏眼黑白分明,唇色是淡淡的粉。她吃得少操劳的多,所以下巴尖尖,腰肢如柳。偏偏她又是从商的利落人儿,背脊挺拔让整个人站在街上越来越出众。
十五岁,已是玲珑有致,诗经里的窈窕应该就是这样的起伏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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