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晚甩甩头,将目光落在看着白纸上硕大的黑字:飞扬跋扈,刚劲有力,超出了字贴路数,没有规则顾及的“常晚”。
都说看字如看人,纸上的字写得是常晚二字,写字的人是常晚。
常晚却觉得那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中没有一丁点像本分守旧的自己。
“就按我刚才说得,你再练着,我常姐姐最灵巧聪明,写字难不倒你!”
“马屁精!”常晚扑哧一笑,摇摇头,也将心中的短暂异样摇散了。
常晚珍惜可以学习的机会,她是女娃,从没想过去上学堂。一开始小煜去了书院,当时他放学教她和小妹学字用得是树枝,在地上划得零零碎碎。家中开了茶馆,小煜为书院帮忙,再也不用怕没有白宣用。所以他从上月就开始提议教自己毛笔字,基本是每周一次教导,还要在小弟忙完学业后的晚上。
机会难得,她珍惜的很。
烛光下认真学字的常晚,被烛火描绘的温柔,苏清煜旁边走了一米远,将书案上的帖子翻了一页,也开始抄着工整的小楷。
可只有苏清煜知道,“常晚”这两个字从他识字开始,每天写得不下百变,深入骨髓。
如今,闭着眼,思绪如同脱缰的野马,脑海里描绘的都是她,写出来的是他毫无保留的肆意。
字如其人。
他飞扬跋扈,他执着不阿。
苏清煜在一旁,思绪不断,口中竟然也顺口呢喃她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