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王家的少爷啊!”
常晚口气很淡,和苏清煜的热络成了对比:“你们是有好久没见了,当初小煜能读书三年,也多亏了王大人的赞助。一晃真快,这都第四年了。”
小时候,常晚当然见过王书同。那时她的印象无非王书同是个不懂事的顽劣少年,而不是现在这样:
常晚的茶馆不是白开的,京城里的富家公子和青年才俊她是见过不少。因此王书同这种暴发户一样的打扮和肆无忌惮的打量,让她忍不住想起了京城的另一帮纨绔子弟。
可是看苏清煜的热络,常晚突然觉得很不爽快,她希望苏清煜能清明正直,走官场也坦坦荡荡。当然自己并不是一块又白又水的豆腐,为官有多难,她也明白,可就算这样她也不想苏清煜坏了本性和这样执绔子弟人走得过近。
四年…。
苏清煜憋着笑,听着背后的女人甩出来的时间,都在暗示眼前的胖子,证明自己已经和王家早没了三年的书童契约。
身后的女人,在保护自己?
苏清煜的笑容直达眼底,他向前一步,像一个花枝招展的狐狸:“书童,听到常姐姐说得没,咱们相识四年了,如今你成了京官,我常家也有人照拂了。呵呵呵,我想,秦家的事儿可不会再发生了吧。”
王书同被俊美非凡的苏清煜一笑酥了魂,还没挺清楚一二三,他就傻傻的点头附和:“哦,一定一定!”
“小煜,我先回屋收拾了,一会儿送送王少爷,再来找我。”
常晚隐着怒气说完,转身就走了。
“唉唉唉。。。。。常姐姐怎么说走就走了?我还没和她说上话呢!”王书同嘟噜着嘴,摊在圈椅子里就像一只仰着肚皮的猪。
苏清煜挂着假笑,幽幽的说一句:“你难道忘了,我姐姐怎么被秦天害了?对外人,特别是盯着她看的外人,她会焦虑紧张,有时会拿把剪刀乱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