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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香港?(1 / 2)

我突然想知道我在2o16年里约奥运会的对手会是谁。λι 事实上,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个体格健壮的人,对拳击并不感兴趣。我最熟悉的运动员,不是打羽毛球就是打乒乓球的,林丹、马琳,他们两个才是我的偶像。但现在不同,现在的我,因为具有绝对的实力,而立志当一名拳击或者武术运动员,并期望因此获得全国人民敬仰的成功。

是的,我将成为一个国家英雄,而不是“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这样普通的成功。

而且,我还年轻,我将持续地做一个英雄。至少十年,奥运会金牌榜上,都会有我的名字。

我越想越是激动不已。然而,当我掏出手机,想要搜索上任奥运会拳击冠军的时候,我才现,手机网络不在服务区。为了出差美国,我可是专门换了号称具有全球漫游功能的手机卡。飞机在香港短暂停留之后,并没有起飞成功。不用说,我现在还在香港境内。香港并不大,没想到竟然也有网络没有覆盖到的地方。我也不知道此刻我该吐槽香港还是吐槽手机网络公司。

不过我并不担心,粤语我虽然算不上精通,但一般的沟通能够应付。为了出差美国,我还恶补了几个月的英语,问个路,打的到机场,这些只需要简单英语的事情,我还是能够办到。

所以,只需要找到人,我就能够回到人类文明社会中去。

一路上,并没有新的恐怖分子追踪袭击我。就算有,现在的我也不害怕。只要对方没有用上付费武器,我有绝对的自信,能够打败他们。好吧,这不是梦,也不是游戏,我不应该这样自信心爆棚。在这个已知世界的未知零领域,我应该谨慎、谨慎再谨慎。

然而,我觉得我走的路程,足足能够绕香港岛一周的时候,我还是没有碰见任何的东西。να α 不止人类,连猛兽,哪怕是极小的动物、昆虫,我都没有遭遇到。大概小动物小昆虫们都害怕了我,躲了起来。因为我已经走了足足有三天三夜,在三天三夜的时间里,我没有吃任何的东西,也没有补充水源。现在的我,是又饥又渴。我敢保证,我能吃下贝爷所吃的所有以前让我恶心得想吐的东西。

可惜,这并不能实现。我突然觉得,和贝爷有团队和制作组帮忙的情境不一样,我孤零零一个人,在荒郊野岭,行走了三天三夜,滴水不沾,小动物们全都隐匿了起来。电视里说不定都是骗人的,事实上,荒野并没有那么容易找到食物。

“可是,这里是香港。”我在心里想,“怎么可能有这么广阔寸草不生的荒原?”

想想,这也是自己第一次到达香港。以往就算出国,也多是从广州直飞目的地,就算在香港短暂停留,也只局限在机场里面。就是说,自己对香港并不熟悉,对香港的了解,完全来自电视。看来,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再走下去,我会死,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开始后悔,在飞机上的是时候,浪费的飞机餐,那是一片面包,还有一包榨菜。一想到那之前让我不忍下咽的东西,我肚子突然绞痛了起来。我原谅了肠胃的不争气。它真的是难受了。

我了誓,以后绝对不浪费任何的粮食,能够外带的餐厅,吃剩的东西,无论多少,绝对外带。不能外带的餐厅,绝不多点。不小心点多了,绝对要自己撑着回去。

虽然是之后的事情,但我还是要说,至今为止,我一直坚守着当时的承诺。οο 我几乎不浪费一滴食物。比如,吃苹果的时候,我会一整颗吞了,连果核都不放过。因为我感激上苍,在我下毒誓之后,上苍给我送来了食物。虽然那食物一点都不好对付。

那是一只猛兽,我从未见过的猛兽,甚至电影、漫画里,都从未出现过的猛兽。它暴露着一排獠牙,不断留着口水。

它肯定是把我当成食物了。如果它没有现,我流口水的度比它还要快,它肯定会义无反顾地向我扑来。

真可惜,它还没有在食物的诱惑前,完全失去理智。它及时现了眼前,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而是一个比它饥饿,比它贪婪,看到它不是畏惧,而是兴奋起来的人类。

我不能不兴奋。我已经经历了那么多次死亡,好不容易活了下来,眼看又要被活活饿死。只要是动的东西,只要不是人类和机器,在我眼里,都是食物。当我看到那猛兽的时候,我已经幻想着自己,直接攀附在它身上,啃咬它的肌肉。我已经饿得不在乎那肉是生的还是熟的了。一个饿了三天三夜,快要被饿死的人,不该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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