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宋,前世的名字,叫紫萱。
我这伤,养了一年才完全养好,小曦化为天道的时候,我在洞府里养伤,没能见她最后一面,一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就心酸。
其实我这伤,就算有灵丹妙药,也不可能好得这么快,毕竟当初红帝把我的内脏都震碎了,我之所以能这么快好,想必是小曦保佑的吧。
主人小琳的儿子出生了,他们一家过得很幸福,我就没有去继续当电灯泡,如今世界和平了,我也想出去到处走走,见见世面。
我前世的时候,因为封建礼教,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死后去到地狱,跟在主人的身边,虽然也见过不少世面,但毕竟那是地狱,我还没在凡间好好地玩儿过呢。
我背上一个背包,开始了我的穷游之旅。
我用一年的时间,走遍了华夏的山河大川,当然,也遇到过不少心怀不轨的人。上次进藏的时候,在无人区遇到了一辆运货路过的卡车,车子停在我的身边,司机伸出脑袋来,问我要不要搭车。
既然有免费的车,为什么不搭?
我上了车,天色渐渐暗下来,司机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对,还不停地讲黄段子,我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后来,他把车停在路边,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四周全是荒野,司机阴邪地望着我,也不说话,也不开车,伸手就来摸我的大腿。
呵呵。
这个司机肯定经常干这事儿,不过,今天遇到我,算你衰了。
半个小时之后,司机的脸肿成了猪头,把车开到了最近的小镇,就屁滚尿流地跑了,连车都不要了。
这样的事儿,我还遇到不少,我一路揍过来,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华夏玩腻了,我打算出国去玩玩,我坐上了开往南美洲的船,这艘船经过太平洋一座小岛的时候,本想下去转转,正换衣服呢,忽然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华夏人,身材颀长,长相俊美,他长得太好看了,我忍不住愣了一下,他猛地扑了上来,将我抵在墙上,死死地捂住了我的嘴。
“我被人追杀,帮我逃出去,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他声音沙哑,充满了磁性,撩拨得我的心有些发痒。
“好。”我话一出口,他就晕倒了,我将他扶到床上躺下,很快追兵就到了,他们把门敲得震天响,我打开门,将一个幻术扔出去,那些五大三粗外国人将屋子搜了个遍,也没看见就躺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俊美男人。
男人伤得很重,身上中了三枪,有一枪还差点打中心脏,我给他喂了两颗疗伤的丹药,又输入了一些灵气,才堪堪保住了他的性命。
我望着他的睡颜,当即就决定了,我要追他!
他醒来的时候,我正洗完澡出来,身上只裹着一条白色毛巾,她望着我的修长双腿,我平静地擦脸护肤,他似笑非笑地问我:“你经常在男人面前穿成这样?”
我微微一笑:“不,我只在你面前这样。”
他一呆,我继续道:“你的这条命是我救的,你要怎么报答我?”
“你想我怎么报答?”他问。
“当然是以身相许。”我叉着腰说。
他又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好。”
没想到追他这么容易,看来我魅力无限啊。
独自旅行变成了二人游,这个男人叫秦逸,是美籍华侨,据说是搞金融的,当然我是不信的,不过他是什么身份,又有什么关系,我要的只是这个人而已。
船停在了南美洲,我们一起在南美洲各个国家游历,他经常会在半夜失踪,然后天还没亮的时候回来,若无其事地给我准备早饭。
然后我就听说哪里哪里的毒贩昨晚被人袭击,工厂被人一把火烧了,哪里哪里的军火贩子又被人点了军火库,哪里哪里的臭名昭著的大佬又被人给一枪崩了。
有时候他也会带着伤回来,但他只说自己是遇到了打劫,我也没有多问。
这天半夜,他又出去了,可是没多久,我忽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一群人踢开旅馆的门冲了进来。
这些人全都是身高将近两米的壮汉,他们把我提溜起来,捆得结结实实,嘴里还塞了布团,然后扔进了汽车后备箱,疾驰而去。
第一次被人绑架,感觉还挺新奇。
我被带进了一座南美风格的别墅,蒙在脸上的布条被取下,我看见一个粗壮大肚子的大佬坐在沙发上,身后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壮汉。
“她就是‘收割者’的女人?”大佬抽了口雪茄,说。
收割者?这名字起得真low。
“是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