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外表朴素的马车自皇城西角门出来,一路行至海子西街处停了下来。
马车上下来四位衣着不甚打眼的少年人,可若细瞧皆是千金难买的的料子衣服。单一件压衣裾的佩玉拿出来也够寻常大户口人家两年的嚼顾。
正是珑玥兄妹四人。
太子李隆佑命驾车的马夫去不远处的茶寮候着,领头拐进了柏树胡同。
未走几步,便见前面迎来两人,正是李隆彻与明轩。
因着在外面,李隆佑摆手免了一应虚礼。
珑玥只听得李隆彻道:“兄长们可也是来看公鸡拜堂的?”
公鸡拜堂?
珑玥倒是听闻过此一风俗。据说结婚时新郎去世或者是在外无法及时赶回来参加婚礼便“以鸡代婿”,让新娘与公鸡拜堂成亲。而选公鸡之时还有不少学问,一是要母鸡第一窝孵出的雄鸡,二是要精神焕发、毫无病态,三是重量必须与新郎年龄的尾数相同。
公鸡一旦入选,便被单独关在新笼里,笼上拴着红布条,贴上写有“吉鸡”二字的红纸。喂的食物每餐均有荤腥、谷料。待到拜天地时,由新郎亲戚自选一人抱着公鸡,让它代替新郎与新娘完成婚礼。
“是何人家的闺女要行如此婚礼?”珑玥心下好奇,却也隐隐有些同情。以她两世看书所闻,“以鸡代婿”的不是冲喜便是冥婚,一般都是高门大户花银子买的落魄人家的姑娘,说得好听是娶媳妇,其实便是个大户人家求的精神寄托罢了。通常嫁进门的媳妇于婆家连那有头脸的奴才还不如。
“裴家娶媳妇。”明轩言简意赅。
“裴家?”
珑玥脑中闪过一张少年刚毅中带着儒雅的面容来。
明轩轻点头,眼光与李隆佑对上,打了个眼色。虽只一瞬,却还是被珑玥敏感的抓住了。
“彻哥儿从何而知?”珑玥问道,“平皇叔能这般轻易放你出来?不怕你闯祸?”
李隆彻嘿嘿笑两声:“自是听端砚说的。”这端砚乃是明轩的近身长随。
“我不曾与父王说是来瞅热闹的,他怎会知?再者有轩哥儿来寻我,父王自是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