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身材高挑纤瘦。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他侧脸,听见脚步声。他侧头面向我,那是一张相当英俊清秀的脸。
这张脸。在我脑海中从未曾被忘记。乍一映入眼帘,几乎令我瞬间就热泪盈眶。
半晌的愣神。他快步向我走来,我则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定定的看着他,身子抖的不行,真的有种快要晕倒的感觉。
“之之,我回来了。”他薄唇微启。声音仍旧很激动。
我盯着他看了足足有一分钟,明白过来站在我面前的真是许哲后。第一反应就是调头逃跑。
他一把拽住我手腕,猛一下将我拉进他怀抱,我整个人都呆住了。面对一个深爱过十年的男人,挣扎反抗完全都被抛到脑后。
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激动。想着有生之年,还能让那个深爱过的男人抱一下,差一点就真的哭了。
本能的情绪宣泄过后,理智重回大脑,我礼貌而略带疏离的挣脱许哲的怀抱。
“好久不见。”其实才两年,也不算久吧。
“还没吃早饭吧?!”比起我刚才的窘迫,许哲倒是快速进入角色,甚至连替我拿包的习惯都保留。
我看着他伸过来的手,犹豫片刻,脑海里不合时宜的响起柳梅的话,早点替自己谋个出路。
说实话,我是忘不掉许哲的,否则他的出现也不会轻易撩拨我最敏感的神经。
有人说,如果忘不掉一个爱过的人,无非就是时间不够久,新欢不够好。这两点我都占了,两年跟十年比,太短暂,而越城怎么看都不算是个居家过日子的良人。
深呼吸,我还是没把包包递给许哲,但却答应跟他一起吃早餐,去那家我喜欢的港式茶餐厅。
茶餐厅的地点很好,正对着一个十字路口,除去一面是江水,其他三面都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欧式建筑,别有一番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