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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一副字(1 / 2)

刘锦棠带着疑惑,立即去购买笔墨纸砚,沒有耗费太长的时间,刘锦棠带着崭新的笔、墨、纸、砚回到了住处,刘锦棠來到李振的房间中,禀报道:“大总统,您让准备的笔、墨、纸、砚已经买回來,难不成,您真的要送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给斯科特么,恐怕不行啊。”

李振淡淡的说道:“谁说我要送笔墨纸砚。”

刘锦棠一愣,心想您买了笔墨纸砚,不正是送人的么。

“给我磨墨。”李振吩咐道。

刘锦棠忙不迭的点头,开始磨墨,可怜的刘锦棠,先前给李振跑腿儿买了笔墨纸砚,现在又给李振担当书童。

好一番功夫,刘锦棠才解决墨汁的问題。

李振取出崭新的白纸,平铺在书桌上,提笔写下了一行毛笔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句子是好句子,但这一行字却犹如歪瓜裂枣,非常难看,就像是初学者写出來的字,李振摇摇头,实在是无奈,他已经学习写毛笔字,但还是难登大雅之堂。

刘锦棠盯着李振的字,忍不住想笑,但又不敢笑,脸憋得通红。

李振喝道:“笑什么笑,你來写。”

刘锦棠摇头说道:“大总统,我十二岁就入伍,在家的时候,也只上过几天私塾,写的毛笔字比您写出來的更难看,依我看,您下笔吧。”

李振哼了声,说道:“知道比我写的字更丑就好,不准笑。”

刘锦棠似笑非笑,无比难受。

李振深吸口气,让自己平静下來,又重写了一副字。

这一幅字比上一幅稍好,更加的耐看。

李振却不满足,把这一幅字暂时放在旁边,继续挥毫落笔,他一边写,心里面一边想,若是曾国藩或者左宗棠在这里多好啊,有了曾国藩或者左宗棠出手,事情就容易多了,可惜,军队的人都是泥腿子,写的字比他难看,只有靠自己。

李振一副字一副字的写下去,写了足足几十幅字,逐一挑选,看來看去,难以找到最合适的一副字,最后李振选了一副草书。

刘锦棠皱眉道:“大总统,这幅字不是最好的。”

李振把墨汁吹干,白了眼刘锦棠,说道:“你懂个屁,这幅字是草书,飘逸而且很随意,不容易辨认,这样写出來,人家越是认不出來,才越能掩盖毛笔字很差的情况,这一点小窍门儿都不懂,真差劲儿,下一次别人向你求笔墨的时候,你就按照我的方法写,写得越飘逸,越认不出來,人家就越认为那是好字。”

刘锦棠竖起大拇指,恍然大悟,说道:“我服了。”

李振笑了笑,脸上也露出满意之色。

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鹅毛笔和墨水,握着鹅毛笔蘸满了墨水,又用英文在白纸上写下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翻译,如此一來,两幅字形成鲜明的对比,相比于李振的毛笔字,这一行英文却是一流的。

写完后,李振开始落款,盖上属于李振的印章,李振满意的收起來,系上绳索,长出了口气,微笑着说道:“咱们的礼物就是这一幅字,走,去拜访斯科特。”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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