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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周玉的话(2 / 2)

周玉放下杯子,在君爷面前卖弄知道要适可为止,继续爆料:“我查了下法院的资料,最终发现,少了些东西。”

“少了什么?”

“我先问过了法院的人。因为当时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正好是我认识的。我专门到这个法官家里找了一趟,谈了将近三个钟头。”

“谈到什么了吗?”

“我问他,为什么少了一些平常应该可以见到的东西。比如说,这个公司破产的直接原因是资金链断裂,但是,造成资金断裂的间接原因,有些模糊不清。比如说苗家的工厂说是出了意外,你们猜是什么意外?”

“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全部退货?”姚爷猜。

“一看,你们都不是经商的料。”周玉终于可以比两爷高一等了,口气肆意了些教育爷,也怪不得姚爷郁闷地吐口委屈,“产品质量不是最重要的。退下来的货,当次品卖,都可以回收些成本。再说,苗爸投资的,不是食品工业。能打击到一个鞋厂瞬间倒闭的意外,只能是厂房、机器、仓库,导致公司一切固定资本都血本无归的惨剧,你们想会是什么?”

听了她这话,两爷好像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纷纷低头再对下资料上的日期,一看,是对上号了。

“火灾?!”

“我好像记得那次特大火灾,死伤有三十几个工人。”姚爷对这事记忆犹新,当然是因为当年,他们跟着白队,好像处理过当时一批伤员。

“你们说的没错。像这样特大的事故,死了人的,工厂领导都是要负上刑事责任的。”周玉感叹地说,“可是,当时的厂长,和经理,在事故中一块死了。苗爸作为法人代表,若不是是中风了,是早要被抓进牢里。”

“你说,连厂里的领导一块死了?”君爷和姚爷一块诧异。

一般来说,火灾来到,跑的最快的,不是厂里领导吗?受灾的,不是都是工人吗?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我翻来翻去,翻不到法院记录里,有对这个事比较详细描述的地方。再问起那位法官。那位法官说,这起火灾,因为据调查,不是纵火案,认定为责任事故。当时的消防报告他有阅读过了。”周玉道,“只能说,可能厂里的领导刚好当时下车间了,和工人们一块加班,结果一块被困,被烧死了。”

“加班?”

“火灾是晚上发生的。深夜十一二点左右。当时,他们在赶货。”

两爷听她这话,怎么越听越觉得哪里蹊跷。

周玉清清两声嗓子:“这样的。工厂工人要赶活儿,领导肯定要在场督促。这点,无可厚非。没人能指出这里头的疑点,对不对?可是我们怎么想,都觉得这里头有问题,在于,这团火怎能烧到,连领导都逃不出来。这显然好像不符合一般的逻辑。”

“怎么说法?”两爷追问。

“只能说明,当时的火势,是凶猛,好比突然爆炸,一下子吞噬掉了几条人命。刚好,这被吞噬掉的人命里头,有这几名厂里干部。而这些干部,说是督促员工加班,但是,谁会不知道,这些人,在厂里巡视时,因为是领导了,只是偶尔到现场走一走,都是要回自己办公室休息的。”周玉将脉络梳理完,事情像是浮出了水面,“可以初步认定,这爆炸,是发生在厂领导的办公室。”

“消防部门事后不是对此要调查和报告吗?”

“对,里头说了不是纵火。说是厂房老旧,机器老旧,电路断路引发的火花,引起厂区大面积火灾。但是,没有提到,怎么会发生爆炸?或许,他们认为,爆炸是因为火烧到工厂里某种具有易爆的物体进而引发爆炸,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几个人在办公室里的,不可能逃不出来而一块死了。”

“这么说——”姚爷皱了皱眉,“是消防报告被人动了手脚?”

“如果真是这份报告有人动了手脚的话,我得佩服这个人老谋深算,因为,即使这份报告没有指出爆炸导致那几个人死亡,可是谁都知道火灾会引发爆炸是常事。而且厂房老旧,机器老旧,电路断路引发的火花,这样的原因,也绝对可以让人挑不出毛病的。”周玉道。

“是。”两爷承认她说的话,所以更想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怎么揪出这里头的疑点。

姚爷卖萌地甩甩头发:“表表姑,你不要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们你知道的。”

“疑点在这里。”周玉敲打法院的文件,“我们想不通的地方,是否可以解释有人对了这份至关重要的消防报告动了手脚。那么,动手脚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掩盖真相,为了让这家工厂破产,让苗爸去坐监狱。为什么想让这家工厂破产让苗爸坐监狱?这个人必定是从中有利可图。”

君爷和姚爷齐声沉默。

这事儿,真是请周玉来请对了。一般的律师,哪有周玉这样的明察秋毫,有一双仔细到**官都比不上的眼睛。

屋内的气氛,突然像拉紧的一根弦丝,等待答案即将告破。

“谁能从这场火灾中有利可图?”姚爷放下了枕在下巴颌的手,问。

“照我推测有三。一个是,苗爸的合伙人。这个嫌疑最大。因为,虽说苗爸工厂破产了,但是,据我现在了解到的,这个人,并没有因为这件事遭受到太大的打击,现在依然过的很好。”

两个爷神情一凛。

据他们所知,郑大伯可是因为借债给苗爸而欠下巨债的,怎么苗爸工厂的合伙人,反而没有遭受到打击。法院没有清算这人财产吗?

“没有清算这人财产。因为这人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有苗爸是。况且,鞋厂工厂破产,和苗爸的公司破产,还是两回事。”

说起来,苗爸的生意是这样做的。苗爸成立了一个投资公司,可在成立公司之前,苗爸是先拥有了自己的鞋厂,作为这家鞋厂的法人代表。周玉说的合伙人,是指和苗爸一块投资鞋厂的人,但是,和苗爸的投资公司没有关系。工厂被烧毁,工厂剩余资产拿去拍卖,合伙人因为与苗爸的工厂只有金钱上的联系,不负相关法律责任。造成的是,或许这位合伙人在投资鞋厂这方面有一部分损失,但是,损失并不是足以摧毁到这位合伙人,如果这位合伙人本身并不是把自己的钱全投在苗爸的鞋厂上面的话。

鞋厂出事,导致的是,苗爸的投资公司受到了牵连。因为法院要冻结苗爸的财产,按理会涉及到苗爸的其它公司资金。在这个谣言散发出去,法院未执行之前,已经可以对苗爸的投资公司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苗爸的投资公司不是债券公司,只是收集社会上个人的闲散资金,包括民间借贷,形成一定资金规模去炒股票炒期货。这样不利于公司法人苗爸的消息传出来,股东飞速撤离,造成的后果可以想象。

周玉说:“为了彻底弄清楚这个事的来龙去脉。我除了到法院跑,其实法院那边拿东西还容易些,难的是,要到交易所去查有关资料。即使数据出来了,当时激战的内幕,除非你能找到当年的知情人,不然问都问不出来。”

两爷对于期货交易炒股等东西,其实都不大了解。因为,他们本行与这个无关,家里人,基本都是公职,不会去炒股,等于外行人。而周玉不同,由于职业关系,经常会接触到这类经济案件。以前,周玉甚至参与过一些重大涉及刑事类的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所以对这个东西几乎是有种天生的直觉。

在刚知道苗爸弄了个投资公司,因为鞋厂失火连累倒闭时,周玉马上可以联想到这两者之间一个必然的联系。结果一查,果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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