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在意料之中的,方可妮整个脚腕肿得跟馒头似的,别说上班了,连鞋子能不能穿上都还是个问题。于是方可妮果断将红肿的脚腕拍下来,然后发给了芝姐,说是她的脚伤到了,要去医院打片。有图有真相,芝姐是不会反对的。
方可妮尽情的在床上睡了一会懒觉才起床,到浴室洗漱。
早餐是由米罗克一手操办的,一人一份装在盘子里。荷包蛋火腿三明治,一杯牛奶,一份蔬菜沙拉,简单的西式早餐,营养抓的很均匀。
昨晚,看着饱受蹂。躏,从巨星沦落为厨子的米罗克,方可妮原本还心存不忍,一吃到他做的饭菜,淡定的指出,男人都需要如此蹂。躏,才能爆发出身上的潜能,瞧瞧米罗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她记得这位巨星来这里时,连用煤气烧开水都不会,如此足以证明,爱情真伟大!
身为当事人的米罗克却毫不扭扭捏捏,大方的承认,自己这样做是完全不放心外头饮食的卫生及营养度。温可柔表示,要是让米老佛爷知道米先生在这里过得什么日子,婆媳关系肯定比韩国狗血剧还狗血了。
“米罗克。”
“请说。”
“待会送我去骨科医院。”她指指脚腕的肿大,米罗克点点头,继续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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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晨坐在办公室,办公桌上一如既往对的堆放着很多资料,在忙碌的同时,墨晨给联谊社打了个电话,经过一个晚上的冥想,他觉得自己应该主动一点,大不了告诉方可妮,醉后睡着了,不记得发生什么事情了。如此借口,当即可以化解尴尬局面。
通话后,用冰冷的语气让柜台小姐将电话转机给方可妮。柜台小姐却告诉他,方可妮穿高跟鞋,一不小心就把脚腕给崴了,今天请假。
墨晨心情烦躁的挂了电话,脚崴了?
肯定是借口!
不若,早不崴晚不崴,偏偏在他亲过她时才崴到。
“或许,昨天逃跑,走太快了?”墨晨猜测,半眯着冷眸,他又不是她的谁,崴到脚还是骨折,都跟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