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帮沫蝉联系了当地一位华人谢医师,让沫蝉住在他家开设的家庭旅馆。睍莼璩晓
澳大利亚相对地广人稀,尤其是东部的农业区,大片的农田和牧场将人类的生活空间挤压成一个一个小小的点,让沫蝉很有一种被伶仃地抛到大海上的感觉。
幸好谢医师家除了沫蝉之外,还租住着三个华人女子:
王颖,约莫25岁,在镇上的中餐馆打工;
赵乐乐,20岁上下,来自香港,是学画画的大学生塍;
郑泉,年纪不好说——化了彩妆的她看着像27岁左右;可是一旦洗尽铅华却看上去只有19岁的模样。她没职业,整天在家里呆着,要不就是去逛街、购物。
谢医师的妻子谢师母个子不高,155左右,长得白白胖胖,非常有亲和力。在谢师母的带领之下,几个女孩子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已经熟络了起来。谢师母满意地拍了拍掌,“我们都是漂泊异乡的,能遇见彼此都是缘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相处,就像一家人一样。
沫蝉相信,她现在所感受到的巨大的孤独,那几个女孩儿也一定都有。谁让中国的人口密度那么大,冷不丁让你一整天都看不见几个人,便会觉得身边的人好宝贵。所以对于沫蝉的到来,无论是谢医师夫妻还是谢师母,都表现出了极大的接纳和包容栗。
回房间去,在这异乡的土地上睡了第一个晚上。虽然睡眠质量不高,但是总算是让身心都得到了休息。
第二天沫蝉就开工,去寻找那个目标采访的农场主。
大片的土地被木栅栏分开,沫蝉左右四顾,不见有人,只有碧油油的庄稼,以及云朵一般的羊群。
终于,一个骑马的身影从天边快速奔过来,雪白的羊群闻声散开,等马匹跑过之后重又聚合起来。沫蝉便摇动着手臂高喊,“嘿,先生,请问这里是‘桉树桩农场’么?”
待得那一人一马跑近,沫蝉望着那马上人,有些意外地张大了眼睛,“杰克?”
“哦,怎么,你来找我么?”杰克从马上跳下来,笑谑地走过来,隔着木栅栏盯着沫蝉,“别告诉我,经过昨天的一路同行,你跟我不打不相识,甚至——爱上我了。”
沫蝉只能大笑,“拜托,你这么说会把我这个内向的东方女孩儿给吓跑的!嘿杰克,别告诉我,你家的农场就是桉树桩农场!”
“为什么不能是?”杰克耸肩,“你昨天从未提过你要来桉树桩农场,所以我才也没提起过。”
“哦,不是吧。”沫蝉友善地伸出手去,“那现在要重新自我介绍一下了,我叫夏沫蝉,来自中国,是《探秘》杂志的记者。”
杰克也有点惊讶,“《探秘》杂志,我想起来了……是打过电.话联系要来采访鼠患的那间中文刊物。不过我绝对没想到,他们竟然会派你这样一个小女生来采访!”
“为什么不能?”沫蝉笑。
杰克想了想,“莫非你会——功夫?所以不怕那几百万只的老鼠?”
“哈哈!”沫蝉爽朗大笑,“是啊,我是武功高手,不然昨天怎么敢上你的车?现在你知道了吧,就算你真的是开膛手杰克,也打不过我!”
“哦,巾帼女侠。”杰克学着电影里的样子拱了拱手,“沫蝉,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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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谢医师家,还习惯么?”杰克将沫蝉带到家中,送上咖啡问。
“很好啊。”沫蝉点头微笑,“很幸运这边华人很多,语言和生活习惯什么的不用太陌生。”
杰克耸了耸肩,“那家人,其实很——诡异。”
“你又来了……”沫蝉伸手警告地指着他。
昨天杰克刚说过华人多是黑.社会,今天又说和善文雅的谢医师诡异。
杰克笑着高举起双手来投降,“好好好,算我错了。不过请容我辩解一句:我不是乱说,而是这是镇上人都有的感受。”
“理由呢?”
“理由很多:比如他自称谢医师,可是他这么多年并未取得医师执照;比如说他既然没有医师执照,却能生活富足……”
“文化差异。”沫蝉了解了,含笑解释,“谢医师是中医师,他主要是针灸、按摩疗法;他出售的也都是草药、汤剂……这些可能不符合你们这里的习俗,所以得不到按照西医标准来设立的医师执照。”
“再者呢……”沫蝉摇了摇头,“在我们中国,亘古以来就是医巫不分,医生便是巫师,巫师同时也给人治病……古老的传统之下,他的治疗手法里可能还加了一点点玄学,所以会让你们觉得很诡异吧。”
杰克听得云里雾里,便只点头,“你理解就好了。出于朋友立场,我提醒过你了;而你既然明白那诡异背后的缘由,那我就不操心了。”
沫蝉含笑点头,“不管怎么样,都谢谢你,杰克。”
“好说。”杰克一笑,“喝完你的咖啡,再深呼吸几下,接下来我就要带你进粮仓,参观铺天盖地而来的老鼠了——”
“哦——”沫蝉故意痛楚地叫了一声,含笑将咖啡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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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低垂,跟澳大利亚的夏日温暖不同,此时纨素身处的依旧是孤独的冰寒。就像她这么多年来,独自在山洞中度过的那些岁月一样。
那时候围拢在她身旁的只是灵光四溢的各种晶石,很美,却冰冷得毫无温度。她被自己已经死去的肉身困着,无法移动,更无从取暖。漫长的时光里,只能从莫邪带着族人的定期祭祀里,才能感受到一丝温暖。
有时幸运,能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偶尔听得见他从上面传来的嗓音……
那是唯一陪着她熬过千年孤寂的依赖,是她不惜一切代价复生而回的动力。
可是不知怎地,如今一切达成,可是她却并没有因此而暖和起来。此时环望身边,这陌生的天地,仿佛依旧是只孑然一身。
从前,莫邪是狼,是她的宠物,她去到哪里,他都会跟在她裙边;而此时这个时代,他却更想当一个人,一个族群的领袖,而不再乖乖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边了。
“求求你,放过我吧。求求你……”暗巷深处,传来女孩子细细尖尖的哭泣和恳求声。
周遭车行车去,却没有一辆车子是拐进那巷子里去的,于是便也没有给那女孩子一点求助的可能。
纨素皱了皱眉,抬步奔进小巷去。
月色幽暗,被层层匝匝的枯枝遮掩得斑驳凌乱。
小巷深幽而黑暗,周边没有一丝灯光,更没有一个行人。
纨素却能看见,一个小女孩儿被一个流浪汉按倒在地,那流浪汉正在扒着小女孩的裤子!
小女孩也许是因为在极度的危险里,感官格外灵敏起来,于是她猛地朝纨素站立的地方望过来,绝望地喊着,“姐姐,救救我,救救我!”
流浪汉闻声也转头过来,狰狞凶恶的五官在斑驳的月色里比恶兽还要凶残!
他看见纨素,非但没有忌惮,反倒笑得更加得意,“又来了个小美人儿……太好了,你过来,我一起亲亲你们……她是妹妹,你是姐姐,乖,快来!”
纨素闭上眼睛,仿佛能看见自己心中一股宛如水墨般的黑烟涌起,渐渐欺满了整颗心。
她走过去,面上已无表情,径自走到流浪汉的背后,猛然伸手,指甲从后颈叉入流浪汉的皮肉……
流浪汉不敢置信地扭头,却还没来得及喊出声来,便一瘫软倒地。
血从他颈子前方的喉咙处喷出来,溅了那小女孩儿一脸。
小女孩惊愣地望向眼前的情景,再将目光转向纨素的面上,便发疯一般猛地将流浪汉的尸首推开,尖叫着朝巷子口狂奔去,边跑边喊,“鬼,鬼啊!”
纨素张开双手,原本是想要拥抱那小女孩一下。她救了她,她会带她到安全的地方去。
却没想到,那小女孩儿非但没有感激地扑进她的怀中,反倒带着比之前更为恐惧的神色,不顾一切地逃走……
寂寂幽巷,地上流浪汉的血浸在浓墨一样的夜色里,无声漫延。
纨素怔怔望自己的手。
那样水葱般美丽的手指上,染着流浪汉的血。
她究竟,做错了什么?那小女孩,为什么这样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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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