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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晶石与豆小蓝(1 / 2)

“理论上来说,确实是这样。 ”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枫觉得圣水金蝉这次传递过来的意念颇有些无奈,顿时有了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果然——

“可实际上我已经尝试过用你的身体,去吸收外界游离的灵气。老实说效果很差,特别的差。末法时代不是说说而已,空气中游离的灵气已经接近枯竭,如果仅仅只靠自主吸收灵气进行修炼的话,估摸着我这辈子都没有晋阶的希望了。”

“那我呢?”

尽管叶枫也晓得就连圣水金蝉这种上天的宠虫,都没法在末法时代自主修炼晋阶,更不用说他这啥也不算的普通人了。但叶枫还是抱着万一的希望这么问了,果然圣水金蝉传递过来的意念更无奈了。

“主人,你的身体经过我圣蝉本源之力的改造,变得极为适合修炼。虽然同等条件下,跟我的修行度还是存在差距,但比起上古时代那些所谓的单灵根天才,却是优秀许多。只可惜现在是末法时代,想要有所成就千难万难。”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叶枫有些失落。

“倒也不是没有。上古时代天地灵气丰沛,只要不是资质特别差劲的,光靠自主吸收灵气就足以进阶。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种族,他们的体质与天地之间游离的自主灵气极不相融,贸然吸收游离灵气轻则走火入魔,重则身陨魂灭。

为了生存,他们明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灵修诀,据说可以炼化天地灵气,将爆裂的天地灵气驯化的绵羊一般温驯。不仅如此,为了加快修行度,拉近与我们这些先天族群的修为差距,他们还从山川大泽中寻找挖掘出许多奇奇怪怪的晶体。

这些晶体,里面的灵气已经丰沛到了固化的程度。而且比起游离的灵气,固化晶体里的灵气更温和,更适合那些特殊的族群吸收炼化。千百年后,靠着这些特殊的晶体跟他们千奇百怪的灵修诀,这个名为娲族的种群,居然收服了许多异族,成了上古时代的一方巨擘!

后来我的前辈也有幸拿到过几块那样的晶体,现用那些晶体修炼确实更容易进阶,但这样的进阶却存在着极大的隐患。

灵气炼化的太过温驯,对修者而言就少了一个利用爆裂的天地灵气,时刻磨练自身体魄与神魂的机会。本来上古时代灵气丰沛,进阶就已经极为容易,再要选择这样的捷径而行,面对元婴化形之心魔劫,简直就是一个灾难。

偏偏这样灾难,对娲族这个特殊的族群却是形同虚设。

娲族从一出生就面临剧烈的竞争机制,而上古时代随处可见的妖魔与先天族群,对娲族鲜美的肉身也是极为垂涎。每一个成长起来的娲族都是从重重劫难中挣扎抗争脱颖而出,由此炼就一颗千锤百炼的心脏,压根不惧小小的元婴心魔劫。

因此我们这些先天族群,尽管羡慕娲族的修行度,却从来没想过要身体力行,用那些晶体提升修行度。

好在这些灵气固化而成的晶体,并不是那么容易现并得到的。不然上古时代说不定就成了娲族的主场,虽然我身为圣水金蝉,即使得到了那样的晶体都不敢使用,但主人你身为人族却是无碍的。”

“怎么说?人族就不用怕那什么心魔劫了?”叶枫奇怪道。

“圣水金蝉寿命漫长,虽然我如今认你为主,你若不幸身陨,我还是可以进行休眠,甚至寻找下一任主人。元婴化形之劫,早晚我都要经历一番。主人你就不一样了,身为人族寿命短暂,而末法时代修行不易,灵气固化的晶体也不是顽石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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