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历史小说>再铸皇明> 第四十六章 苏州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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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苏州城下(1 / 2)

柳旭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写着“苏州府”三个大字的城门,心中充满感慨。

这苏州府可是整个江南地区的精华所在,时装业甲于天下,堪称大明朝乃至于整个东亚地区的时尚之都,比之后世之巴黎罗马都不遑多让。本来这明朝开国太祖朱元璋是农民出身,最看不惯的就是奢侈腐化和贪污受贿,官员贪污超过一定数额就要剥皮实草,执行起来不留情面,哪怕是自家的驸马犯法也照办不误。但是这人类本就是好逸恶劳,喜爱美食美衣而厌恶恶衣恶食的,何况是以善吃、手巧、轻浮、奢靡著称的苏州人呢。太祖去世之后,他设立的种种制度逐渐名存实亡,士大夫们拿着朝廷微薄的俸禄,自家人开着商铺工厂,手头渐渐宽裕了,就开始琢磨着怎么吃怎么穿了。从万历朝开始,这奢靡之风逐渐大盛,犹以苏杭、松江、南京等富庶地区为最。

而一路上柳旭就看到许多“服妖”堂而皇之地在路上走来走去,而路人都不以为怪,显然是司空见惯乐得。所谓“服妖”,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就是不同寻常的打扮,比如很多士子在深秋的天气穿着丝绸、湖罗、纱制成的衣服,把衣服染成大红、艳红、深紫等等女子常穿的颜色,这种倒转阴阳,混淆男女的作派颇有后现代的先锋特色。

当年万历朝“服妖”刚出现的时候还有个叫李乐的老夫子愤愤不平地说是乱世之象,还给对湖州太守陈幼学做了首诗:

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

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只可惜李夫子的盛世危言没人听取,大家还是各穿各的,而且越穿越乱,越穿越稀奇,往常礼服还有规制,普通人根本不能使用,否则就是僭越之罪,但是眼下根本没人去管制度不制度了,只要是那好看的、奢侈的、新奇的就统统拿来往身上穿戴。比如最开始大明朝就一种方巾,现在则出现了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百十种名目,似乎有一个朝代,有一个名人就能给他套上一种样式。

晚明士大夫们在鞋子上的追求更是让当今时尚少女们羞愧,他们发明除了方头、短脸、球鞋、罗汉靸、僧鞋等等无数种名目,还把鞋子染成水红、豆绿、鹰色、松花黄各种颜色,配上他们种类繁多的头饰和衣服,简直就是把时装周搬到了大街上,可谓是穷奢极欲,至矣极矣。这种崇尚奢侈的风气是如此流行,乃至于遁入空门的尼姑们也不能免俗,纷纷“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为国家生产总值作出贡献。

说到这颜色,还有一则笑话,说某人父亲鼻头发炎变成了红色,有人问他:“请问你爹鼻子变红了吗?”此人答道:“不敢,不敢,水红色的鼻子。”问者闻言大喜:水红色好,水红色浅,正是时下流行颜色!”由此可见这江南人附庸风雅、追逐流行之一斑。

时尚业是各种行业里面高端的一种,它的发展需要很多要素的支持,足够大的中产乃至富裕阶层、一大批能工巧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达的商品经济、崇尚奢侈的社会风气、足够的文化积淀都是它发展的基础,想要玩转这时尚业,除了苏州这整个中国还是真不作第二城想。这种时尚业发展到晚明达到极致,在张岱《松窗梦语》中就记载:“自金陵而下控故吴之墟,东引松、常,中为姑苏。其民利鱼稻之饶,极人工之巧,服饰器具,足以炫人心目,而志於富侈者争趋效之”,完全就是明代之巴黎。。

若不是你大清的丰功伟绩,若是给这苏州时尚业足够的发展时间,估计几百年后就是每年苏州城里群魔乱舞,一大群小姑娘小伙子头上顶着鸡毛掸子到处走来走去炫耀流行了。

除了这时尚业,苏州出版印刷业极其发达,比如写《三言二拍》的冯梦龙先生就是苏州府人,他一生创作的作品极多,堪称是明代的全勤写手,而他之所以能写这么多书,和这苏州书商的追捧也不无关系。正是因此,明人评论出版业时说“凡刻书之地有三:吴(苏州)也,越也,闽也”“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常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

总之,这苏州文化发达,商业鼎盛当地人民又是个爱看热闹,爱闹事,爱看稀奇的性子,正是柳旭发挥演技的好地方。

他一路上从嘉定城往苏州城走,因为照顾士子们的身体,也为了不要太早杀到南京城下,每日只是走个十来里就罢,因此从嘉定到苏州竟然晃晃悠悠走了三四日,大家一路上谈天说笑,游山玩水,倒是不像巡行反阉,反倒是士子聚会了。

至于跟着大队行进的农民,他吩咐李奉天除了管饭之余不要给钱,毕竟找人的时候已经跟过半钱银子了,若是跟不上也是因为他们没这本事拿钱,也怨不得人。好在中国农民因为接受过重体力劳动的训练,虽然力量或许不足,耐力和韧性是一等一的,他们除了个别因为疾病和偷懒而掉队之外,竟然保持了八九千的规模并一直在增加。不过柳旭现在并不关注农民的人数了,因为他现在麾下已经拥有一千三百多名士子,这个数量堪比江南一府的生员数量,这给了他足够的底气,再也不需要雇佣农民站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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