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没有。可是站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怎么想怎么冒冷汗,他近二十年的人生里可没这么拉风过,更没做过当红人的梦,他只想本本份份地读书毕业工作成家。
看他那么纠结,安翊一拍胸脯:“行,我跟你们一起上,大不了我跳广播体操!”
一个弹琴一个唱歌一个跳广播体操?那画面简直……太妙不可言了吧。
席添擦掉满脸的汗,盯着报名表,这算是没办法中的一个办法吧,考不上前三名又不想回去加拿大,也只能试试这个了。“喂安翊,不然你学个乐器啥的?”
安翊一想,比赛在半年后,利用半年时间练个乐器总比练个广播体操好,于是点头:“行,那就吉他吧,最方便,我们先练着,说不定慢慢的还能有更好的方法也不一定。”
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半年后他们的队伍变成了五个人,增加了邵慕风和志毅。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比赛只闯了两关就被淘汰了,却被参观比赛的戴海潮看中,找上了门要把他们签到佳世名下。
一纸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大好过前三名和全国赛,席添没理由不答应。
安翊只是为了帮席添,完全没想过要把自己搭进去,他所憧憬的未来是金融界精英,跟娱乐圈半点不搭边。而且娱乐明星在他心里有阴影,堂姐安慧的不幸尤在眼前,他实在不想去沾满这个混乱的圈子。但是佳世的意思很明确,要签的是团队。走到这一步他不能让席添功亏一篑,而且他有信心保持自己的本心不被污染,有信心保证不影响自己的学业,那就当体验不同的生活,把眼前事情先解决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也或许一段时间后公司发现他们一点价值都没有直接雪藏等合同期限一到就不管他们了呢。所以安翊就签了。
邵慕风觉得能够自己赚钱给家里减轻负担实在太有诱惑了,而且安翊也在,跟着他的节奏就不用担心会荒废了学业,于是他就爽快地签了。
志毅反正没什么规划,跟着他们一起玩就行,而且他家里也从来不管他,只要他不闯祸不学坏就行,所以他们一签他就很没个人立场地签了。
许飞扬是最不愿意的一个,从小的教育就是安分守己,平淡是福,娱乐圈离他太遥远,平时看个电视听个歌从不记得人家演员歌手是谁。可是安翊席添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他有困难时他们从未旁观过,伸手帮他时眉毛都不带眨一下的,临到兄弟需要他了他觉得自己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但真要帮吧,即使自己承受得了,家里两老估计得从此抬不起头来做人,孝义难两全,实在愁刹人。
席添也知道他的情况,可是这种时候他没办法大义禀然地说没关系你不用签了,他想要这个机会,非常想要,这种渴望骗不了任何人,说没关系那就是虚伪。对着兄弟他做不出这么虚伪的事情。但他也不愿意逼迫许飞扬,毕竟人各有志。所以他选择沉默,让许飞扬自己做选择,无论何种结果,他都接受。
安翊就自身来说,当然是希望兄弟们能够在一起,许飞扬不想跳入娱乐圈很正常,他自己也是啊。可是人总有取舍,在每一个关口,都要选择最为有利的路来走,只要心底里记得自己要的是什么,不迷失了心性就行。再说人都是善变的,也许今天不愿意的事情,哪天就变成拼命想要得到的,未来谁知道呢,抓住眼前总是没错的。他们都还年轻,他们手上还没有抓住什么未来,他们都在探索着前行,这就是他们最大的资本。一无所有,就无可失去,才无所畏惧。
许飞扬到底被安翊说服了。他说得对,合同只是5年不是终身,真的不行到时就不再续签,或者中途找到更适合的主唱也是有可能的。至于家里,瞒着是肯定不行的,不过安翊爸爸跟许爸爸是多年的老同事了,两位妈妈也是好朋友,安爸妈可以帮着劝劝,不至于把他扫地出门。
就这样,那个知了声声的夏天,五个人签下了人生第一份合同,五年,风雨同行。
戴海潮知道他们的目的,欣赏这帮孩子之间的情谊,也愿意成全他们的本心,所以签合同的时候就口头承诺,在他们结束义务教育之前,不给他们安排任何商业活动,不限制他们的任何行动,不强制要求他们新歌的数量。总之一句话,公司将对他们进行放养式的管理,直到全部入大学为止。
他们也算争气,感念公司的恩情,卯足了劲儿写歌,以2年3张全新创作专辑的成绩闯出了一番天地。公司也给足了面子,他们提的需求,能满足的全都满足,比如一楼独立的练习室,比如演出都在周末,比如不出席任何饭局无论邀约的是谁。
一直到全部进了大学,按照事先约定他们要配合公司的宣传安排了,本以为会立即淹没在各种行程里,没想到公司居然没有采取强硬手段。小胖哥向他们传达过类似的意思,他们表示仍不愿意,公司竟然也一直容忍了。
直到这一次,坐在戴海潮面前。
一件原本很小的事被扩大到这种程度,他们史料未及。看来,该来的终究是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