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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苍云峰(1 / 2)

房间内,曹易盘膝床榻上,浑身雾气蒸腾,整个房间都像是弥漫了一层厚厚的大雾,朦胧而混沌。

**的上身,精壮的肌肉随着不停的蠕动,一条条青筋如虬龙暴起,这是身体内的气血运转到极致的表现。令人感到可怖的是,他身上的皮肤并非气血运动后的鲜红色,而是暗红色,如同一块大青铜板子。

细细一听,潺潺流水的声音不停从身体内部响起,这声音异常缓慢,仿佛水流被放慢了数倍,让人感觉到沉重、厚实,就好像水银在身体内流动。

曹易连续一个月的修行,每天都全身心的投入到练气中,几乎一个月来没有踏出过房门半步。庞大的生气汲取,再加上身体内那颗元阳灵珠,他硬生生将自身的气血凝练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现在只要浑身气血一运转,就可以如水银般凝重,运转全身后,直接将身体膨胀似的,变成一块大青铜板子。看上去就仿佛不是人的身体该有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青铜,充满爆炸力。

这样的结果,就是将生气融入血液中,凝练进每一滴血液中,让全身的血液蕴藏无限生机。在一些传说中,说有些人的血和肉吃掉后,就可以长生不老。这并非只是不存在的荒诞传说,它也是有根据的。

就好比现在的曹易,庞大的生气被凝练进血液之中,每一滴血液内都蕴藏着庞大的生气。如果现在曹易的血液给一些年老或是有病疾的人喝掉,不说一身病痛全部康复,但是足可以给病人驱除虚弱,令年老的人延年益寿,这样的功效绝对是有的。

曹易目前还未达到血神境修为,如果他继续下去,不断的修行气血一途,一滴血可保长生,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当然,长生并不是永生,只是活得时间长一点罢了。

佛家中有成就金身一说,只要达成金身,就会肉身不败,就算你坐化千年,肉身同样保持不腐烂,一身血肉就是天材地宝,这就是修行气血的一方面。

随着神阳功的出现,曹易的修行路子和目标,也开始转向这条路。一个月的修行虽然进步是巨大的,但是他距离突破还是差一点。这一点,他始终也迈不过去。

“我全身的血液通过生气的融合,都如同水银一样,厚密、凝重,生机无限。只要稍稍一运动,便可气血瞬息膨胀,全身的力量都能最大的调集起来。但是,气血气血,气融于血,毕竟还是血液,无法完成质的变化,凝炼出血精。一旦血精一出,血液发生质变,那便是血神境了。”曹易喃喃自语。对于血神境,他倒是不急,按照他的想法,进入血神境是迟早的事情,所欠缺的无非只是一个契机而已。

“眨眼间,一修行就是一个月过去了,木鱼老道说的苍云峰古仙遗迹,也应该差不多是时候了。”心思一动,曹易就出门去了。

来到孔斯仁的房间,发现孔斯仁和月灵犀居然都在,并且大黄也趴在一旁假寐了起来。随着曹易进来,大黄也瞬间扑了上来,一番讨好的亲热,只是苦了曹易的那张脸,湿润润热乎乎的。

“曹老土,你来的正好。我们刚才还在商议苍云峰的事情,现在你来了,也参谋参谋,出出主意。”孔斯仁揪着曹易的袖子,一屁股做凳子上。

桌面上,摆放着一张地图,一看才发现居然是苍云峰方圆百里的地图,上面标注的很清晰。

“我明察暗访,暗地里偷偷观察了一个月,发现这次的声势还真不小,就连墨云轩的人都来了。估计这次正邪两路,免不了要开杀了。”孔斯仁显得很亢奋,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随即又道:

“墨云轩原本就是由几个早已灭亡的大国,所遗留下来的一些文臣后人弄起来的一个文学轩室。本来也就没事时喝喝酒、吃吃茶,吟诗作画,表表文人墨客的情结。谁知道,数百年前横空出世了一个天才人物,硬是被他探寻出了一门古学者修行的路子。自此以后,墨云轩开启了一条独特的文人修行之路,成就了一方势力。让人想不到的是,一向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他们,这次居然也要来掺和一脚。这次的古仙遗迹争夺,肯定激烈万分。”

说完,孔斯仁端起茶壶,对着壶口咕隆咕隆的猛灌茶水,哪里有什么斯文的形象。

“历来只要有古仙遗迹出世,定然会有一番腥风血雨,争斗是免不了的。”月灵犀难得开口说话,依旧是那样冷冰冰的,谁的面子也不甩。瞟了眼孔斯仁的喝相,又道:“难道你们就不怕这次去,丢了性命?毕竟,你们可是连炼神境的修为都没有,少了法器的辅助,很危险。”

月灵犀这话说的倒也在理,毕竟没有炼神境修为,就没有神识,很容易遭遇险境。就算有炼神境的修为,达不到神识外放的地方,仍旧无法炼化法器,照样也是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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