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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欢送(1 / 2)

午饭上得快,吃得也快。饭菜上来,云帆发现抢不过这一群久经考验的汉子,他夹菜不快,吃得也慢,想学习人家不去咀嚼,发现菜肴已被夹个精光,幸好有钟老头在,勉强混了个六七分饱。钟老头摸着肚皮终于感到有些过饱,时间已转入约莫午正以后,他不知从何掏出一根牙签,正惬意的剔牙,见到云帆不大满足的样子,微笑着道:“小子,吃饱了吧。这免费的午餐如何,比起馒头好很多,是吧?”

云帆赌气着道:“我还是喜欢馒头。”停了一下,续道:“老头,难道我们真的要去那两水城吗?听说很辛苦的,我怕你撑不住呀。”

“去不去这不紧要,不过人家热情将咱俩拉进来吃午饭,却之不恭,老夫也只好勉为其难,对付几碗饭罗。”钟老头眨眨眼,得意地道。

云帆眼前一亮,忍不住判断:“老头,感情是要……”钟老头嘘了一下,大声言道:“今天天气不错,可以晒晒太阳。”

云帆不自觉地瞄一下四周,同桌的食客已吃饱坐到一边,他和钟老头的谈话没怎么引起注意,这从他人的反应可以看得出来。不过钟老头那句“天气很好”对他们来说确然是一句废话,他们不满地看过来,天气好谁都知道,饭后与熟人聊天大抵都是这些,别人说话声音太大足以叫他们消化不能顺利继续,所以用眼光表示他们易动的情绪,仅此而已。钟老头故意将声音提高只是想打断云帆未吐出来的话,目的达到,语调立转,云帆向他伸出了拇指,跟着嘿然一笑,是的,天气不错。此时小乙等人已对付完午饭,他们昨日跟往常一样睡在城里,早晨时出来觅食,遭遇了与钟老头一样的“邀请”,心有不满,填好肚子后,气消去了些,毕竟饭能吞下去,不爽之意也能,因他们都是爱好和平,更爱好安逸的人。<ww。ieng>

小乙走了过来,在钟老头身边坐下,翘起二郎腿,嘘一口气,道:“钟伯,我还以为你们今日没进城呢。不过今天没看到牛三他们,不知道那两个家伙哪里去了。”

钟老头吐掉牙签,喝掉瓷碗里的茶,漫不经心地回答道:“王五呀,今早见到他们,好像是打算换个环境,到地豆去了。本来我也想一起去的,没想到今天这里有免费午饭,所以先解决肚子问题再说。”

“靠,那两个家伙真不够义气,走也不叫上我,下次见到他们要狠狠地批评才行。”小乙听到此处,便忍不住要发作一下,心里想到王五牛三的离开,无意中躲过这一次的“苦役”,算是运气了。

云帆问了一句“两水离这里有多远”,本意要钟老头回答的,钟老头轻咳一声,回道:“在南边,不是很远。小乙你好像是那边人吧?”

“算是吧,”小乙笑得有些勉强,“也很久没有回去了,一个人的生活,那处都一样。”

“等一下我们走路去吗?”

“听说有车接送,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小乙收起笑容,往腋窝掏了一把,挠痒几下人显得舒服了些,他年纪不大,在云帆看来不过二十来岁,但混吃者一般都显老,看上去历经了沧桑,虽不知是装出来还是真的心灵上有过历练。小乙手脚是粗糙的,头发亦然,同样的棍子饭钵在手,这是同行者的共同特征,是聚集在一起便于沟通的钥匙,隐藏着共通语言。相比之下,云帆这种新手不说,在钟老头身上,木棍等物以外,云帆越来越发现老头子的异于小乙们之处,此是一种感觉,尚处于朦胧之中,要他讲个通透,目前是不可以,或需要认识的加深和多历经些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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