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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是不是你们绑架了她?(1 / 2)

“他不是你儿子,是我老公烈焰。”

心莲的话刚说完,一个狠厉的巴掌就甩了过来,打得心莲眼冒金星,牙齿松动!

她捂着自己肿得老高的半边脸孔,她瞪着一对圆溜溜,乌俏俏的黑眼睛,咬牙切齿地吼道:“我知道你们很有权势,有权就能只手挡天,强抢别人的老公了么?”

“啪!”一个耳刮子又甩了过来!打得李心莲嘴角裂歪!

李心莲一双眼眸即刻泛着红丝。

“我要告你们,告你们目无王法。”

她恨恨地盯望着前面贵妃椅子上坐着的,庸容华贵,珠光宝气的女人,她刚吼完一句话,女人轻挥了挥手,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两个耳光又甩了过来。

这一次,力道太重,李心莲似乎已经听不到世界的任何一点声音,耳朵翁翁作响!

扑跪在地,双手撑在冰凉的地面,一头发丝披散下来,有的落在了她的两鬓间,有的遮盖住她的脸庞,水灿灿的大眼透过乱逢逢的发丝缝隙,带着恨意的眸光笔直地扫射向对她下狠手的女人。

“说,你是在那儿捡到他的?”

望着女人狼狈不堪的模样,李凤娇把玩着自己修剪圆润的手指甲,淡淡地轻问。

“无可奉告。”

再一把掌甩过去,李心莲鼻孔,嘴角掺出殷红的血汁!

“挺有骨气的。”李凤娇见这个女人态度如此强硬,腾地从贵妃椅上起身,几个大步绕了过来。

单手勾起了她的下巴,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嘴角浮现幽深的笑意,冷冷地质问:“说,你在那儿捡到他的?他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是的,自从儿子焰君煌出现后,她就一直觉得儿子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怪的,到底哪里怪她说不出来?陆之晴说他失去了记忆,可是,当她十万火急在医院找到他时,他根本连望都懒得望她一眼。

在他眼眸中,她看不到一丝的情绪,除了淡定,还是淡定!

就算是他失了忆,可是,他却是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儿子,难道曾与他共同拥有一个身体的人,他就没有丝毫的感觉,所以,她无法接受!

甚至,她怀疑是不是儿子并未失忆,这一切,只是装出来蒙骗所有人的!

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为何?现在,这些还只是她的猜测,如果他枉想用这种方法追回米飞儿,那她不可能如了老四的愿。

“我都说了,他不是你的儿子,他是我老公烈焰!”

李心莲仍然坚持初衷,见女人如此倔强,一意孤行,气得只差没有吐血!

她恶狠狠地恐吓:“如果你不说出真相,我就让他们拿刀割了你舌头,让你一辈子都不能说话。”

李心莲望着阔太太狰狞的表情,身子一抖,最终还是害怕了。

垂下头,喃喃低语:“我出海打渔,大风大浪中,我看到海面飘浮着一具尸体,起初,我以为是他已经死了,后来,伸手探了探,发现他还有鼻息,所以,就把他救了回去。”

其实,有时候,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简单!

那天傍晚,夕阳西下,李心莲驾船出海,没想到,有狂风卷袭,就在她以为自己要葬身大海之时,她看到了飘浮在海面上的一具死尸,当时,她三魂吓走了七魄,腰都直不起来,麻着胆子伸手将死尸翻了一个身。

波浪壮阔的大海中,金色的阳光打照在那张男性脸孔上,男人精美的五官,刀刻的容颜,让她一颗心仿若要跳出胸腔,这辈子,她还没有看到过如此俊美的男人,所以,为了心里的一线希望,她再次将微颤的手指探入他鼻尖,当手指尖划过热热的呼吸时,她即惊岂喜,赶紧将男人拉上了船,说也奇怪,当她把他拉上船后,风浪居然停息了,然后,她火速将船开回了岸边。

“我说,他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李凤娇没心情听她说这么多,把话题又绕了回去。

“应该是真的吧!”心莲回忆着说。“因为,他醒过来后,就不认得我,我告诉他,说自己是他妻子,他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有一个原因,李心莲不敢说,那就是男人在昏睡期间,她曾去找过深山中最著名的郎中,郎中开给她几味药方,她在药方里面添加了一种药草。

忘忧草!忘忧,忘忧,不单单只是忘忧,最主要的是,吃了忘忧草的人,可以将前尘往事统统忘掉!

重新开启幸福美丽的人生,从他满身的伤痕可以看得出,昏迷不醒的男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李心莲的父母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双双去逝,除了几百亩土地以外,啥都没为她留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在深山老林里长大,她在也是有一个聪明的女人,勤劳检仆,把几百亩土地开发出来,做了好多亩荼园,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她希望能有一个长相不凡的男人陪着她一起经营荼园,执子与手,与子偕老,只是,她等了很多年了,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等到现在,那一带的男人全是粗人,她从小心高气傲,一个也看不上眼,最后等到了三十岁,今年的她三十岁了,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等白了头发之时,终于上天赐给了她一个男神。

初见男人,虽然浸泡在水里,可是,仍然能看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份不凡的气质,在他昏睡的七天七夜里,她每天都会站在床前,望着他的沉睡的容颜发呆,每看一次,心里就悸动一次,无数次,她告诉自己,这是上天为她派来的白马王子,她要珍惜,她不能让他的家人找到他,所以,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她背着竹篓上山去采药,采了忘忧草,再制作成药丸喂给他吃,郎中说,只要他吃上二十粒,从此,他就再也记不起曾经的爱人,曾经在他生命中发生过的事情。

现在,望着这个气势汹汹,心狠手辣的女人,她不敢开口,她怕自己一旦说出这个秘密,阔太太就会让她魂归西天。

“太太,你儿子是真失忆了,他记不起所有人,我救了你儿子的命,要不是我,你儿子早就死了,所以,你不应该这么对我,你这样对待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不怕遭天打雷辟吗?”

言下之意就是指责阔太太是一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李凤娇的双瞳倏在浅眯,放开了她下巴,下巴被她的指节刮出了两道血痕子。

她说:“不错,你是救了他的命,可是,你让他做了什么?渔夫,樵夫?”

想着儿子受过的苦,李凤娇似万箭穿心,表情一凛。

“他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男人,顶天立地,铁铮铮的一个男人,你居然让他陪你上山砍柴,出海打渔,还枉想着把他拴在你身边。”

是的,她不会原谅这个乡下村妇想要霸占自己儿子的行为。

“是,太太。”她不想瞒阔太太,她是让烈焰跟着她一起干活,但是,他的家人永远也无法看到,当他与她在一起出海捕鱼,上山砍柴时,他俊美的容颜绽放出来的光彩。

他曾经在她耳边细语:“心莲,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爱的女人,等着吧,我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我会将你宠上天,宠入云宵。”

只可惜,她等不到那一天了,早知道如此,她就该自私一点,等他受病痛的折磨,没想到,带他到这座城市治病,会让自己失去他。

无数次,夕阳西下,她用着白色手帕为他擦拭着额角的热汗,望着她天庭饱满的额角,多少次在心中对自己说:“心莲,这个男人天庭如此饱满,地阔方圆,非池中之物。”

母亲曾对她说过,地阔方圆的额头天生是做官的料子,没想到,还真让母亲给说中了。

她知道他不是一般的凡人,但是,从未想到,他居然是一个权贵牛逼的主。

他是出现,犹如一束炙热的阳光,让她整个平淡的人生照亮,他如一团火,将她整个心房燃烧,所以,她才为他取名烈焰。

不过,能够知道他真实的身份,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心莲觉得这辈子也了无遗憾了。

回望着阔太太如冰岩般的面容,她说:“其实,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们家族带给他的压力与负担,即然,他不愿意认回你,那就表示他根本不想做回原来的他,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得到幸福,如果你能与所有的母亲一样,希望你让他永远做烈焰吧。”

不知道为什么?心莲总感觉眼前这位阔太太无形中给了烈焰太大的压力,从她盛气凌人对她的态度就不难看得出,这个女人定是一位霸气嚣张的主。

绝不允许别人违背她意思的主,而烈焰的性格定然也是刚烈强势,所以,两母子不合是显而易见的。

“废话。”李凤娇轻蔑一笑,真是天大的笑话,这个女人算个什么东西,瞧她那一双长着粗厚茧子的手指,粗大的与一般男人没啥两样,还枉想能与她儿子匹配。

“你再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哼。”女人拉了拉肩上的披风,踩着高跟鞋转身离开。

心莲急忙从地上撑起身,大叫着跟着跑出去:“你不能将我关在这个地方,我要见烈焰。”

她刚冲出两步,就被两个壮汉拽住了手臂,强行被推到了地板上。

紧急着,房门的‘哐当’声传来,李心莲抬头,就只能看得见闪出的身影以及缓缓合上了门板。

“让我见烈焰,我要见烈焰,你们不能把我关在这里。”她疯了似地扑过去,用手捶打着门板,一下又一下,心管手疼得发麻,喉咙都叫破了,也没有人理会她。

最后,她傻哑着嗓子,身体沿着冰凉的门板慢慢滑坐到地。

真的好后悔,她与烈焰不过才短短几十天的情缘,原以为,他是上天送给她三十岁的礼物,送给她的白马王子,没想到,居然是孙猴子捞月一场空啊。

空欢喜一场。

焰府!

李凤娇坐在卧室的软床上,翘着二郎腿,脚尖一点一点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型录音机,录音机里正缓缓播放着一首非常动听的歌曲,一代歌后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

好花不再开,好景不再常!

自从别离后……何日君再来……

邓丽君的歌声纯厚入耳,让她情不自禁地跟着哼起来。

“好景不再在,自从另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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