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骑队尖刺阵!轻骑队在侧后方用轻弩护驾!”,缪斯大喊起来,他奶奶的,这一招不成功就成仁,是重骑队的最后一招了,专门用于最后的冲锋,弹尽粮绝之时,说不定还能见奇效,不过,这也仅仅存在于理论上,而这理论,竟然就是小骑士格里芬经过多次推演得到的结果
“你身子太弱小了,让我来抗第一波吧!”,缪斯就在小骑士的身侧,想从小骑士的手中接过这沉甸甸的铁棍长枪
“不,我要给所有的重骑们演示如何使用这玩意儿!”,毕竟这东西是小骑士格里芬发明的,要说熟练运用的程度,或许无人能及,但包括小骑士自己在内,都对这个方法稍微有些质疑。毕竟重骑队靠着[马头盾]南征北战,蛮力非同小可,而这[串肉枪],到底是否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每一个重骑都在脑袋里面翻起了疑问,不过军令如山,既然是缪斯大人的命令,大家也没得选择,只能听天由命了
从接续好铁棍,到碰上第二波速度较快的山狼人,也就仅仅片刻而已,好歹重骑队早就操练过这等接续之法,才不会在战乱之中找不到北
“唰~”,前方的五只长枪顶端,直接插入了两头山狼人的胸间,而另外半数的长枪被山狼人的利爪给折断,不过这些胆敢用爪子的力量与马匹冲击抗衡的山狼人,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骨裂的味道
整个长枪一点点将胆敢上前的山狼人尽数串到了一起,无论穿插的位置是腿部,还是胸腹,甚至是那血淋淋的大嘴,只要长枪所到之处,尽是血肉飞溅~
“换枪!”,小骑士大吼道
前方的长枪已经不堪重负,直接弯塌了下来,小骑士熟练地将还未被扭曲的长枪关节处那铁环解开,很快就露出尖尖的新枪头。原来这长枪设计得如此精妙,前方的枪头刚好能插入到更前方一点的铁棍屁股后面,靠着那关节之处的卡扣一点点接续在一起,只要略微扭动这打头阵的长枪关节处,就能将前面的长枪尽数放弃,而后面源源不断递过来的铁棍,又能将长枪伸出去足够长的距离,仿佛这[串肉枪]如同马匹身上能长出的利刺般,毫不留情地插入到黑夜行兽的身体之中
可想要换枪,并非易事,若不是重骑团的弟兄们个个都是嫩征善战的好手,也定然无法将臂下的长枪略微扭转分寸,要知道这长枪本身的重量就已经沉甸甸地让骑士们有点吃力,更何况打头的位置上,还串着些许的山狼人
所以换枪的关键,就是要步调统一,可重骑团偏偏就是极为能统一行动的顶尖精锐,自然在一两次实际操作下,十把长枪中,有七把就这样再次接续起来
“接下来是野熊人了~,后面的马匹还能扛得住么?”,小骑士格里芬也不由得心里面极为紧张起来
要知道这[串肉枪],比的就是力道
野熊人的力道,并不比一匹狂奔中的[猎马]差,所以要真是斗硬,说不定长枪上面的所有骑士都会被反向给串起来,落个人仰马翻,之前的重骑队之所以能在大战初期将野熊人给撞开,活生生撕裂一条可以供重骑队突进的入口,那也是在损失了好几匹最强壮的猎马为代价的基础之上,外加使用了重骑值得骄傲的裂地袭,才勉强打开局面,但面对野熊人已经严阵以待的小分队,重骑团还是否能继续保持这股冲劲,连小骑士格里芬都不知道
所以,格里芬决定了,要用那最后最后的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