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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墨珊(2 / 2)

虽然曾经,我也天真地幻想也许真的能和高显共度余生,“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但是,现在,也只能想想罢了。我们之间隔着的,并不是如他所描述一层纱,而是镜花水月。似花非雾,不可名状。或许此生的我们只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许是因为他喜欢飞鸟,而我却姓着余吧。

虽然曾经伤害过我,但是我却始终记得在38摄氏度的午后,他赤罗着上身,在没有电扇的厨房,细细地打理着一根一根排骨,然后和我说醋要什么时候放,糖要加多少,只为我做一盘糖醋排骨。也会记得,南京东路被淹没的那个下午,他趟着水,只为挑选一个送与我的生日礼物。在路经花店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他送的一束百合花,他说,那是他最爱的花,代表着百年好合。而我,则喜欢搂住他的右臂,可我喜欢的是曼珠沙华呢,美得妖娆至极,却不曾受到祝福。

甜蜜与苦涩,才是完整的爱情。现在,我所要做的,不过是渐渐忘记这些甜蜜与苦涩罢了。

遗忘,其实对我而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所有人都说我性情炎凉。

然而,却不曾甘心,就这么遗忘了。

只是,爱情还是要继续的吧。

拨了拨手上细细的链子,好像颜色褪了一些,没有像刚买来那会儿亮了,我的手腕上常年带着一根银色的细链子,上头配了一块鱼骨头,是当年在法国读书的时候买的,说不上多珍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上了心,以至之后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带着这根细链子,就连睡觉也不曾脱下。每当我无聊或者是有心事时,总会拨弄一下。

“生生,明天陪我去相一下亲吧。”墨珊小心翼翼地开口。

“不要。”我想也没想便一口拒绝。那种没有硝烟的战场还是少去为妙,一直都很抵触这种场面。

就像一场商战,而当事人则身兼两职,时而是摆在商柜中的物品,在聚光灯下无处可遁,接受着各种挑剔的眼光,还要摆出自认为最为端庄的姿态,迎接一轮又一轮的审视,时而又是一个挑剔的买主,把眼睛擦的锃亮锃亮的,想透过那层光打造出来的特效,回归他的本质,再对比一下之前见到过的那些物品,看看是否物有所值。

那种感觉,光想想就能令人头皮发麻。

“生生,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见死不救向来是我的专长,”顿了顿,“珊珊,你已经经历过了那么多次了,这对你而言是小菜一碟,大不了,我负责帮你收尸。”这种情况之下还是明哲保身比较理智。毕竟相亲这种时髦,能不赶还是不赶的为妙。

不是我不愿意救场,实在是有幸亲身体验过一次极品,到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能成功使我毛骨悚然。那一次,我经不住同事孟梦的诱惑,愣是以一餐在八秒钟里的大餐为代价,ding着孟大小姐的名字替她出席了永生噩梦的相亲之宴。

对方看着也是中规中矩的,然而讲的话却是十分不中听。

“孟小姐,既然我们都是抱着相同的目的来的,那我也不妨开门见山,我看着孟小姐长得也算是清秀可人,虽然说我们男人看重相貌,但是娶回家的毕竟不是情人,家里摆着个花瓶心里也是极不放心的,像孟小姐这样子的,十分适合当妻子。但是”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用词。我当时听见他夸赞我清秀可人,心里还是十分陶醉了一把,但是,一听后面几句,心里“腾”地升起了一把火,水中的冰块透过一层薄薄的玻璃,将刺骨的寒意透到我的掌心,凉凉的水气早已在杯子外结成了一张网,将我的手浸地透湿透湿的,“你丫的算老几啊,竟敢在老娘面前大放厥词”然而,想了想,现在我还是ding着别人的名号,于是忍住了心头的怒火,强忍着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抬眼看了看西装革履穿地整齐的男人,用力地克制住自己没有将手中的杯子往他的额角扔去。

对面的男子嘴巴一张一合,仍是十分尽兴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将这一番话进行下去,“你知道的,我们男人都是喜欢c罩的,孟小姐你”我看见他的眼睛往自己的兄部扫了扫,“当然啦,我们可以考虑去韩国做一下这方面的手术,还可以顺便渡一下蜜月……”

我“噌”地一下站了起来,“这位先生,你花这么多钱让你老婆隆兄还不如去八佰伴,照每晚880块钱来算,每个星期五次,你可以尽尽兴地玩上二十年,而且每晚还不带重复的。”说完就将手中的水往他脸上一扑,抓起手提包,便往门外走,第一次摊上这种极品,掏起手机就和孟梦一顿狂轰乱炸,后来,孟梦带着我去八秒钟*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心头的怒火压了下去。

相亲猛于虎。

------题外话------

瞬间看不下去了…。这么多不能用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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