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什么那么开心?”他抽了三张餐巾纸,擦拭着手。
“你看那辆*ART像不像一个孩子夹在在大人中间?”
待到顾睿走到我身边时,那辆*ART已经随着车流滚滚向前,只能看见一个很小的点了。
我端着冒着热气的杯子,轻轻吹了吹漂浮在上方的热气,现在的顾睿只是随意地套了一件运动衫,脚上拖着一双毛茸茸的拖鞋,双手插在裤袋上,斜靠在窗子边,如同漫画中走出来得青春美少年,一笔一画,描摹的酣畅淋漓,就连一根根的头发丝儿都跳动着阳光。
“宗之潇洒美少年”,不知为什么,这一刻,那一句诗便这样跃入我的脑海中。
“生生,知不知道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作为男人不犯罪都会唾弃自己。”
我一愣,难道是我色女本性暴露,盯着美男子看的不亦乐乎?
“嘿嘿,”我尴尬地笑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遂罢罢手,“最近神思恍惚,不要介意。”然后装作在揉额角。
“要是觉得头疼,就泡些蜂蜜水吧,正好有人从乡下拿了几瓶,挺醇的。”
我mo了mo浮出两圈膘的小肚腩,还是算了吧,遂坚决地摇了摇头:“那个啥,我看我还是先走了,你再睡会吧,补补眠,不然别人看见了,又该嘲笑你纵欲过度了。”
他送我一对超级大的白眼球:“女孩子要优雅一点。”
“对你不需要装优雅,这么多年了,有用吗?”我拧开门把,“走啦,再见。”
“等等,我送一送你,这边车子比较难打。”他从桌子上抄了一把钥匙。
“不要啦,我先走一段路消一消食,撑得我有些难受。就这么说,Bye。”
我走在人迹稀少的路上,听着一路鸟鸣声,顿时觉得心情开朗了很多,顾睿,就像是一个失而复得的朋友,又再一次走进了我的生活,不管我是余生生,还是莫子兮,不论岁月如何变迁,自始至终好像只有他一人从头至尾贯穿着我的传记中。我窝在沙发上,将一只脚搭在茶几上,吹着空调,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张爱玲的《半生缘》,连屋外蝉鸣声都未曾注意到,早几年,还没出国那会儿,囫囵吞枣般读完了她的《倾城之恋》,究竟是怎样的一段缘起缘落,早已忘了中间的起起伏伏,却只记得“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城市倾覆了。”那一瞬间,忽的觉得惊艳无比,只是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美人倾城,成就的也不过是一段平凡的生活。
16、17岁那段都能掐出蜜汁来的年岁,或许真的只适合看一些席绢或者古灵的小说,哼着《甜蜜蜜》,憧憬着与爱情不期而遇,幻想着能有一个美如冠玉的男子骑着他的白马翩翩而来,对着我们笑得温文尔雅。而后,等我们真的冲锋上阵,百转千回后,则拖着血肉模糊的躯体躲在宽大的皮椅上,沉浸在亦舒、张爱玲饱经风霜的沧海桑田中舔舐伤口,感同身受,为一段又一段爱情受伤的年岁哭泣。
现今捧着《半生缘》,读着里面的句子:“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仿佛看见了一年前的余生生,穿越呼啸的岁月,随着时光逆流而上,着一件纯白色的T—shirt,梳着再简单不过的马尾辫,在听完高显的话:“生生,我是一个飘忽不定的人,连自己都不知道明天又将去往何方,和什么人在一起,做什么样的事情,所以,为了这样的我伤心,不值得。”仍能一脸倔强地对他说:“如果我爱你,就不存在值得或者不值得,如果我不爱你,还有什么必要去追问值不值得呢?”
《半生缘》,所有刻骨铭心、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恐怕都是以悲剧收梢吧,把有价值的东西狠狠撕烈了展现在世人面前,那种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的调子才能紧紧拽住人心不放,引来一代又一代人的惆怅。很多年以前,我们尽君一日欢,拼将一生休爱过的男人不幸遗留在昨日,很多年以后,时光打磨了记忆中的爱情,他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厅,不期而遇,岁月渐染了他的鬓角,光阴雕刻了他的眼角,看着面前的这个人,与记忆中可以被我们称之为“水月观音”的少年狠狠地偏离了180度,那一刻,是否会恍然大悟,我真的还喜欢他吗?念念不忘的还是当年那个一心一意付出真心的自己?点头寒暄,擦肩而过,所有的不甘心、委屈在一须臾间烟消云散,只剩一派清明。只是,我只适合清醒在别人的故事中,于自己,却是一点用都没有,那么多天过去了,看到似曾相识的背影,还会不自觉的加快脚步跟着上去,呆完完全全看清楚了面貌后,才意识到真真是一件荒唐事。我该如何忘却你,如何忘却那一段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的日子?倘若剔除了那一段记忆,我还是完整的我吗?正是那一些或者愉悦,或者心酸的日子才拼成了一个独绝的余生生啊。
“我说莫子兮,你究竟有没有听我在讲话!”子裴一把抽掉了我手中的书,顺带还捏着我的肩晃了两下,散落在肩上的头发被摇晃地凌凌乱乱,伏在眼睛前面。
“什么?”适才从纷乱无章的思绪中抽出来,一脸呆滞地看着几欲喷火的子裴,我好像没有做什么得罪他的事吧?伸出手,捋了捋一撮发,别到耳后。
“我说,莫子兮,我们一块去乌镇玩儿,怎么样啊?”
“乌镇……玩?”手掌蜷缩起来,指甲ding在手心上,隐隐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