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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 / 2)

袁润打断了他的话:“什么?马夫也算?那厨子也要算喽?”

于乐水囧了一下,袁润不等他回答表态,马上道:“集合所有衙役,包括守城门的,一起去,这下总够了吧?把忤作也带上,再准备两辆手推车,把尸体运回来!”

高知山和于乐水连连点头表示赞同,说这县里一直平安无事,百姓们安居乐业,暂时没有衙役坐镇也不要紧,先把案发现场。

袁润和阮玉珠同时吐槽——安居乐业?都发现大规模械斗了,还安居乐业?真能扯啊!

衙门里不能没人,把大牢里的狱卒调了一半出来在衙门充班,由县丞于乐水坐镇,然后主簿高知山带着从四个城门各调来的一个衙役,总共十二名衙役,一起向事发地点而去。

路上袁润也顺便向高知山了解了一下所谓的“械斗”事件,原来是本地的两个地主,仗着各自家里都有亲戚为官,所以打了起来。

“要说起来啊,这两家人家还是姻亲呢,但若不是姻亲,也出不了这档子事!”高知山一边走一边对坐在轿子里的袁润道,“这王李两家,王家的大爷,娶了李家的二娘,然后两个人的姑娘,又嫁到了李家去。这本是亲上加亲的事,却不料李家大郎虽与王家二爷同朝为官,却是政见不合,结果李家大郎便写信让自己的弟弟把王家大小姐休回了家。于是两家人反目成仇。这次的械斗正是王家大爷带人上门去讨要自家女儿的嫁妆,结果争斗起来的。”

袁润道:“按律,这被休之妻,带到夫家的嫁妆要怎么判?”顺便先打听一下这个世界的法律精神。

高知山捻着胡子道:“前任知县老爷离任时,把两位师爷都带走了,对于刑名方面的事,下官倒不是很熟悉,只能据我所知的粗略说说,大人千万包涵。”

袁润道:“无妨,你只说你知道的,不清楚的就直说,回去弄本本朝的律例来我看看就是了。”

高知山笑道:“大人乃一县之主,日理万机,管这些做什么。回头下官为大人找一位高明的刑名师爷也就是了。”

原来这里和中国古代一样,官员本人并不是个个精通律法,而是靠师爷来帮助处理相关的事务的。一般地来说,以一个县为例,师爷通常有两位,一位刑名师爷,一名钱谷师爷,前者精刑律,后者晓政务,也算是优化配置了。

不过作为主簿和县尉,对两种师爷就都各自不喜欢了,因为大家的职责相同(县丞的职责是协助知县管理主簿和县尉之下的各级官吏和衙役),更因为师爷与知县的关系更亲,常常架空他们。

所以如果此时在这里的不是高知山而是于乐水,他肯定会出相反的意见,让袁润聘一个钱谷师爷。

不过袁润对这种意见也就是听听,并不怎么在意——这种死记硬背法律的事,就交给阮玉珠好了,这家伙文武双全,背书也是一把好手,做一个士兵真是屈材了,真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打得过小三斗得了流氓,怎能叫袁润舍得放手。

说句实话,这次袁润会出现在边境,根本就不是接了什么委托,而是知道这次的任务很有可能会对阮玉珠不利,所以才提前赶到了那里,想尽量为阮玉珠先扫清障碍,结果阴差阳错的,反而让两个人都中了招,然后穿越到了这里来。

高知山这边见袁润不说话,也有点讪讪的,便继续说了下去:“这事原本就是李家不对——于理来说,王氏并未犯五出之条,没有休妻的理由;于情来说,男人们在公堂上做的事,与内宅女子又有甚么相干。”

在魏国,由于男女“平等”,招婿者以妻为尊,娶妻者以夫为尊,各自都有被休弃的条件,男休女的“五出”,和中国古代“七出”的差不多,乃是不孝顺父母、无嗣、与人通奸,以及离间家族成员感情的、犯杀人及以上重罪的。

当然,女子招婿也有六出,多了一出“出征失踪满七年的”。

魏国低级的士兵,皆是男子,中高级以上的军官才会出现女子。这不是看不起男子,而是在体力上,男子的确要强于女子。但是在战争中,往往有大量士兵逃亡或被俘虏,然后失踪,这样的话女子便可以休夫。从这一点上来看,魏国还是对女子颇有优待的。不过女子从军,一般都是中高级的军官,极少有失踪的,或生或死总有个定论。

袁润看着高知山,只是微笑点头,高知山还当是自己说的话很得上司之心,便又道:“这又不是朝堂上,还能有什么后宫干政的——话也说回来,若是王氏掌握李家的命脉,哪还会被夫家这样休回去。所以这事真要论起来,王氏就不该被休。但事已至此,王家必然也是不会让自家姑娘回去的了,所以要嫁妆什么的,实际上只是为了个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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