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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1 / 2)

因燕清深知把握民心的重要,每番攻下城池,都劝吕布严明军纪,秋毫无犯,久而久之,就叫这群跟着董卓时就当惯了横行霸道的土匪的兵卒养成了两军交锋、不伤百姓的习惯。

这回在与这些战甲兵械精良的山贼交战时,也第一时间将他们往城外引。

等吕布带着燕清闻讯,急匆匆地策马赶来时,行在最前头的五百骑已与那些来路不明的贼匪战得不可开交。

燕清猛然一看,不禁觉得怪异又稀奇。

却不是因这人数,区区八百来号步兵,还比不上黄巾军的零头,而是细观其气貌,见肤色红润,面颊饱满,各个生得高大有力,穿着之体面、怕是并不逊于吕布亲掌的这支正规军太多。

燕清毕竟才担任扬州刺史不久,又因麾下奇缺内政人才,不得不四处挖人,要等种下的那批寒门学子真正收获,也得有个三年五载。

他不是不想新官上任三把火,把原先那些碌碌无为,只会逢迎拍马的家伙撤掉换上能人,无奈没那么多资源,多是在物色到更好的人选之前,暂继续沿用原来的官吏了。

这东川县的县长就是个典型的酒囊饭袋,自己治内进了如此声势浩大的一群贼寇,见他们未大肆行恶,索性任他们招摇过市,不闻不问,连上报都没,只闷声作个缩头乌龟。

因世道纷乱,贪吏横行,诸侯霸道,官府不为,黎庶要么忍饥挨饿,任人鱼肉,要么被逼落草,自立门户。

然打家劫舍的勾当,不仅是讲究拼命,还得动点脑子,不是所有人都干得来的。

一些寻常的毛贼,也就能逮着落单的路人欺负一下,抢得一些财物粮食,也就囫囵饱肚个一小阵子,根本长远不了。聚集起来虽能抢更厉害的肥羊,却也多了那么多张嘴要养,还容易引来当地统治势力的注意,受到镇压围剿。

哪怕是前扬州刺史陈温那种见到声势浩大的黄巾军、唯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轻易动作的小软柿子,若对手只是千来号人,他就不是这么好说话的了。

眼前这股瞧着吃好穿好的人马,要说真已成气候,人数又偏少了些,反倒更像是哪家富豪所养的部曲。

这个猜测刚冒出头,就被燕清自己推翻了:不是常战之兵,就没这身悍匪锐气。

纵使他们人数要多出一半有余,身为统帅兼总指挥的吕布亦未到场,可敢在平地跟身经百战的骑兵硬刚正面,还不显多大劣势的步卒,怎么说也当得起一个凶悍罕有了。

也从侧面证明他们非是当地山匪。否则占山为王,又瞧他们衣食饱足,自有逍遥快意,无事集结大部队下山,还挑个如此差劲的场合作战,而不趁快逃回山上?

那这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燕清一时间琢磨不透,吕布却不想这么多,只见自己的部下跟一伙无名之辈竟打了个旗鼓相当,心里气往两头生,一是不悦他手下的兵如此无能,二是恼自个儿部下被外人给欺了。

“一群乳臭未干的小兔崽子,倒有几分本事。”

乍一听是夸奖的话,被吕布那饱含不屑的笑一带,就成了满满的嘲讽。

他提戟勒缰,将马身半侧,面冲燕清,傲然仰首,叫燕清抬起头来都只瞅得到他颀长健实的脖颈,傲然道:“劳重光先在此候着,布去会会就回。”

燕清心不在焉:“好——”

一个被稍稍拖长的好还没完,吕布刚叫赤兔跑出几步,就猛然想起什么,调头回来,对燕清神容严肃地加了一句:“布不在此,重光切莫乱呼甚么乱七八糟的旁人为夫君。”

燕清:“……”

吕布意犹未尽地补充道:“重光貌美,此话浪荡,有伤风化,易乱军心。”

那黑历史还得被记多久?

燕清面上淡定,耳尖却臊红了一点儿,有气无力地催道:“主公说笑了,快去罢!”

吕布挑了挑眉,隐约感觉得出军师祭酒的羞恼恰恰证明他把这话听了进去,遂不再赘言,而是嘚瑟地先甩了记头,再意气风发地背转身去。

有爱驹赤兔身随意动,身穿重铠、手持重兵,高大健壮的主人将狭长凤目微微一眯,凛冽的杀气就从眸底渗透,迅速自浑身透了出来。

他先厉啸一声,旋即任着嗜血和痛快而咆哮一句,此声浑厚如地滚,又洪亮胜钟鸣,竟是凭一人之力,就压过了震耳欲聋的战鼓擂擂,与兵马嘶啸,枪械相击。

“吾大汉骠骑将军,五原吕奉先在此——哈!何方宵小,也敢如此放肆?!”

腾腾杀意在猿臂高起,寒光雪亮的方天画戟高高上挥的那一瞬抵达了巅峰,那赤红的缨盔与马身一起,就如熊熊飞蔓的烈焰般直冲阵内,几个挡在他冲杀路径中的倒霉蛋一时反应不及,就被闪电般迅猛的戟锋给削得身首分离。

燕清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道火红的身影骄骄杀入,如战神附体,随心所欲地挥动着沉重的锐器,疯狂而无情地收割敌兵性命。

时而雷霆万钧,时而轻若游鸿,一身银盔转瞬就叫敌血染得通红,宛若炼狱修罗临世,让己方士气大增,敌方晕头晕脑,亦叫燕清难以自抑地生出深深的迷恋来,全然忘了自己不久前还妄想上他。

三国第一武将的绝代风采,岂是史书那寥寥几行就能描绘得出的?

——简直帅惨了。

本还僵持的战局被吕布狂烈地嘶出一条豁口,燕清微敛心神,转问亲随道:“去请郭别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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