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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1 / 2)

太史慈所带来的消息,燕清早已得知,并无甚价值,可他却没有半点失望之情。

能得这么个智勇双全的神射手主动投奔,他当初在太史慈母亲身上做的投资就算是收到了最完美的回报。

而太史慈在途中还凭一己之力,打劫了秘行军的曹操,竟将他引以为傲的,以‘绝影无影’得名的爱马给收入囊中,就给这份喜悦更添了几分充满戏剧性的趣味。

不过,太史慈在演义里就具备强大的运气:前脚刚说完要把孙策抓回来,后脚一出门就真撞到只带十几号人遛马闲逛的孙策了,两人轰轰烈烈地来了一阵激情四射的肉搏,最终也是无甚损伤地退了回去。

为表重视,燕清亲自给他向吕布做了引荐。

自见识过自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主公,那恩威并施的驭下手段后,燕清就再不打算班门弄斧了。将太史慈领到吕布跟前后,他就施施然地陪着郭嘉回到主帐,继续手头的事务去了。

具体谈话内容,他无从得知,却立即知道了结果:吕布对太史慈显然不是一般的看重,直接将他设为军司马,秩比千石。

就连当初的赵云都在副官的位置、小兵的食禄上呆了好几个月,直到充分证明自己能力,博取吕布的信任和一定资历后,才得升迁,脱出独领一军的。

太史慈戎马多年,却颠沛流离,不得重用。这回得了梦寐以求的伯乐,他这个向来积极求战、奋力建功的好战分子,怀着一股滴水之恩,非得涌泉相报的傲气,哪儿能安心躺着?

只依言歇了一夜,将精神修养些许,隔天就来求见燕清了。

燕清忙得一夜未眠,走出帐外,被阳光一照,都有些头昏眼花。却还是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长相斯文白净,身高七尺七寸,一双善射猿臂的银甲小将,笑道:“子义不必多礼。你方受奔波劳顿之苦,不多歇上几日,却着急为何事来?”

太史慈毫不掩饰自己的迫切,诚恳道:“慈望借精兵一千,渡河杀贼。”

燕清不置可否,只道:“子义可知你刚刚所言那话,有极大不妥之处?”

太史慈毫无惧色,只面露困惑:“先生可愿为慈解惑?”

燕清转眼就笑了:“子义可是主公亲封的别部司马,莫说区区一千人,哪怕要驱使那一万弓兵,也无需说个‘借’字,只消得主公应允,即可领人出征。”

别部司马一职,于军中是大将军属官的一种,可率士兵数并无个定数,而是随时况而变的。

因这特有的灵活性,吕布就可以将那些个弓兵都交托给他了。

太史慈倏然睁大了眼,狠狠地吃了一惊:“怎有万人之多!”

要是叫太史慈知道,他以为最多能有几百人的虚职,实际上能统领的这一万人是结结实实的一万人,而不是说给外人听的一个掺过水的数字,就注定会更加吃惊了。

军中那些个核心勇将多是骑兵出身,马术娴熟的比比皆是,可真正称得上箭法精良,弓术高明的,也就吕布与甘宁二人。

以甘宁那跳脱暴烈、任性得像疯一样的性情,更适合冲锋陷阵,又见他在江上纵横多年,吕布干脆专门分配给他一些人,让他自己想办法借着这次隔河而峙的机会,组建出一支像样的水军来,自然无暇接管弓兵的训练了。

吕布讲究宁缺毋滥,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放这位置一直空着,一万弓兵直接打散了先分装进各军之中,就是远比不得集中起来,统一听从指挥来得杀伤力大。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太史慈这颗在弓术一道出类拔萃的大萝卜来得正是时候,吕布自是眼前一亮,又因是燕清所荐,对其品性也毫无质疑,直接拿他把那窟窿给填上了。

燕清目光雪亮:“子义莫不是还未去过弓兵营吧?”

太史慈羞愧地承认道:“尚未。”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纵使有些薄名,也只是在家乡一带的事,现初来乍到的,主公居然如此信任于他,以此等重任相委。

燕清语重心长,以好言劝道:“要杀袁贼,何必急于一时?不妨先去营中看看,熟悉一番情况,再提拔几个趁手的人做个副将,才是当务之急。”

太史慈诚心应下,牵着不情不愿的绝影退了出去。

不,它现在已经不叫绝影了。

吕布现眼界开阔,出手阔绰,自然未曾见猎心喜、将这罕见爱马自太史慈手里夺走,还手一抬,大方地赏了一堆衣甲。太史慈得以将它留了下来。

看它怏怏不乐的眼,和通体漆黑,无一杂毛的神骏,太史慈即刻灵光一闪,将这日行千里,疾如闪电的坐骑的名字,正式改成了通俗易懂的——黑毛。

依燕清看来,堂堂吕布军中的别部司马起名的品位着实叫人不敢恭维,暴露了那惨不忍睹的文学素养,还不如延用绝影这原名呢。

郭嘉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见燕清三言两语地就打发走了自动请缨的太史慈,不由笑了一笑:“重光何故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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