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宁博容稍弱一些,她估计这辈子与沈洵都和离不了的,沈颐一向老谋深算,沈洵是沈家的明日之星,他自然容不得这个孙子身上有半点瑕疵,这年头和离虽然不算太特别,也非个例,但是到底与现代那些个动辄离婚的不能比,不论对男对女,名声上都会有点影响,再加上,万里书院正是腾云直上的架势,有不少学子都将宁博容视作恩人,格外恭敬不说,将来的官场上,有这样庞大的一批人在,哪怕只是中下阶层的官员,也足以叫人侧目了。
种种原因让沈颐听说宁博容想要和离之后,一手派了两个严厉的叔婆去教宁博容规矩,一手却是让当家的蔡氏带了一大堆的衣裳首饰补品去看宁博容,软硬皆施,务必要将宁博容这股势头压下去。
比起宁舜华彼时几乎全然是对方的错,沈洵的做法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并无多大过错,一个伎乐罢了,即便是幼时青梅竹马又有何妨,现在毕竟是低下的伎乐了,这般容不得人,也忒霸道了。
不过幸好大梁是从唐时来的,唐时拥有惧内毛病的男人实不算少,是以也有人看着沈洵要如何,去不去担那惧内的名声。
任谁都没想到,情况急转直下,竟是在一月后,两人便和离了。
一些同僚赞沈洵有骨气,沈洵只是苦笑。
他甚至不知道宁博容是如何说服了祖父的,那场谈话明明他与阿爹就在门口站着,却什么都没听明白。
宁博容自也不会让他们明白的,沈颐不会将受到一个小辈威胁的事说出去,他毕竟还要脸,旁人却说不定了,她可以不在意这些,宁盛与崔氏不可能不注重她的名声,因为宠溺她,她要和离,那便也罢了,若是名声太糟糕,以宁家如今的地位,对她的父母实在是一种伤害。
即便如此,和离过一次的女人,在婚嫁上到底没那么容易了,虽然这年代和离归家的女子哪怕是父母去世,兄长也要负责养她一辈子,但是,崔氏总是希望她能好好嫁人过日子的。
宁舜华轻轻叹了口气,“身为女子,便一定要嫁人吗?倒不如一个人逍遥自在。”
宁博容没想到她说出这等话来,而且,她也没有立场去劝,因为她自己正是……宁可不嫁也要逍遥的代表人物。
“阿兄这次接我和阿母上京来不知道又有何事。”宁博容总觉得有阴谋。
宁舜华笑起来,“不管是何事,我阿爹难道还管得了姑姑不成。”
确实管不了……若说宁盛与崔氏对宁博容是溺爱,那宁博闻就是彻彻底底的帮凶了,若是没有宁博闻的帮忙,宁博容与李睿修的和离哪里有那么顺利。
要说不好,李睿修可比沈洵要奇葩多了好么,那两年追着宁博容走的时候,连宁博容都觉得这人大抵是古代的情圣了,又有崔家人做说客,崔氏见李睿修人品相貌都不错,待宁博容又深情,才答应了亲事,哪知道后面整出这么多的幺蛾子。
哦,其实有件事是没错的,这李睿修确实是个情圣,只不过他情圣的标准不是一个人而已。
三人到了宁府,下了马车,宁博闻便亲自来找崔氏说话。
“那镇北侯的人品相貌如何?”崔氏只问。
她年事已高,头发花白了大半,不比宁盛,已是白发老翁的模样了。
宁博闻肯定道:“他年轻时原就是极出名的美男子,不过这些年经历战事,略有些沧桑罢了,不说其他,人品还是可以保证的,他的阿母原是婉贞的阿姐,可惜已经过世了,似乎是与博望侯稍有些关系,是以父子之间稍有些罅隙,但他有自己的镇北侯府,若是阿妹嫁过去,便是正经的当家夫人。”
崔氏叹了口气,“她哪次嫁过去的时候不是正经的当家夫人呐。”为这个小女儿,她也算是操碎了心,不过这一年来她已经放弃了,大不了他们宁家养她一辈子便也罢了,她喜欢住在书院,便住在书院里,年岁再大一些,她愿意教书便去教书,也没什么不好。
“若是阿妹实在不想嫁,便也算了。”宁博闻也叹了口气,对于这个妹妹,他几乎是比自己女儿还操心了,“圣上那里,我去想办法。”
于是,第二天宁博闻便去邀了慕容聿吃饭,崔氏也默默的只当带宁博容来京城散心了。
慕容聿早不是当年那时时带着温柔微笑的风流少年了,通身的硬朗气质是这年代不大常见的冷肃,他变得不爱笑,连话也少了许多。
宁博闻昔日与慕容聿只算是有些交情,慕容聿要叫宁博闻一声姨父,本就是亲戚,在福慧长公主还在的时候,她与刘婉贞关系不错,连带的慕容聿也时常到宁家来。
但是宁博闻印象中却不记得慕容聿与宁博容有见过,宁博容常年住在云州,后又出嫁,慕容聿更是去了边疆,哪里有相间的机会。
“实则,我是见过令妹的。”慕容聿忽然道。
宁博闻惊讶,“何时?”
慕容聿的神情有些恍惚,“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久到连他再翻出那段记忆的时候,都已经恍如隔世。
那年他还无忧无虑,身为博望侯与长公主之子,乃是京中少有人能及的贵公子,又生得一副好相貌,专挑着父母的优点来长,走出去哪怕是笑一笑都能惹得小姑娘红了脸颊。
宁博闻却想不起来。
“那时好似是令妹初来京城,你们一家与她一起逛京城的西市……她虽戴着帷帽,但进了那书局,却是摘了的。”
宁博闻恍然,因逮到了一个偷儿,那偷儿竟是有背景,他便亲自去了一趟,留下刘婉贞带着两个孩子并博容稍稍逛了一会儿,难怪他没有印象了。
“我之前,看到了令妹抓住那偷儿的模样,”说到这儿,慕容聿微笑起来,“却想不到摘了帷帽,全不像我想的那样……”
那帷帽有着长长的下摆,几乎遮住了她的大半身体,谁知道摘了之后,非但不是那些个孔武有力的女孩子,反倒柔弱纤细——
慕容聿这辈子前十几年都是无忧无虑的,他必须承认他当时是为那女孩子低头的一抹楚楚风情动心,甚至打听过她的消息,谁知道后来却去了边疆。
北地边疆有着漫天的沙漠,无边的草原,冬日里冰寒刺骨,夏日炎热似火,他在那里熬了十年,见惯了鲜血,见多了生离死别,但那等少年时候的动心早已经淡去了,但在那些最艰难的岁月里,他未必没有想起过那少女温柔浅淡的微笑,低头时候长长的眼睫毛,还有那双纤细白皙犹如玉石一般无暇的手。
只是恍然如梦。
后来,听闻她嫁了人,他也便不再想了。
谁知还有这等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