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我酩酊大醉。第二早醒来时,竟然发现自己裹着被子睡在了地板上。
全身酸痛,脑袋也好像有几千只蜜蜂在里面飞着似的,嗡嗡的疼。我歪着身子扶着床爬了上去,打算再睡一觉。
可是突然传来猛烈的敲门声,却让我瞬间睡意全无。起床气儿已经酝酿得快要穿破脑门了,我拎起门口的高跟鞋,打算在开门的瞬间,就把这个扰人清梦之人给拍死。
我头有点晕,扶着门缓了好久的劲儿才慢慢清醒过来。自从打掉了哪个孩子后,我的身体就变得很差,加上又是做陪酒的工作,身体总是发出岌岌可危的信号。可是每次看着银行卡上渐渐累积起来的数字,我就感觉开心。
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能活多久,好像更在于你能活得多好。所以,就算是用身体去透支未来,我也毫不介意。
我打起精神拉开了门,在门开的瞬间,右手已经伸了出去,当12厘米的高跟快要落在那张硬朗俊挺的脸上时,我的手却突然一抖,鞋子就那样掉了下去。
我倒吸一口凉气,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惶恐。我整个身子都扑到了门上,打算把门关起来。可是宿醉让我如同一滩烂泥,根本无法和门外身强体健的男人抗衡。
不过三秒,他就破门而入,然后双手扶在门和墙上,圈住了我,让我不得不直视他的眼睛。
这个有过数面之缘的男人,这个让我恨之入骨的男人,这个给过我短暂温暖,而后又抽身而逃的男人!
我瞪圆眼睛看着他,可他的脸上竟然是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骄傲的看着我。我怒气大起,“恩”了一声,然后朝他的脸上啐了一口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