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奥尔良有一户奇怪的人家。听邻居说这户人家住着三个人,分别是一个母亲和她的两个女儿,不过人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女儿出门过,一直谢绝邻居拜访的母亲也从不带孩子出门,整个家都显得很诡异。
丹迪今天带着赫尔墨斯之杖,正开着他的劳斯莱斯行驶在小镇偏僻的郊区。60年代的新奥尔良已经开始出现了郊区城市化,所以郊区的房子也很是热闹,因此上面说到的那个奇怪人家在反衬之中就显得格外的安静。
“嘶嘶,这里看上去真是有意思。一群闹市中特别安静的小居?”
金的话语直接在丹迪的脑海中想起,嘶嘶之声带着邪魅的气息。丹迪看了一眼眼前这宁静的小房子,眼中闪过狂喜的神色,一把把车停在了房子门口。
“我简直迫不及待了,鲜血,死亡,美丽的画面。”
丹迪急忙走下车,再站在房门口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以一个英俊帅气的姿势敲起了门。
不一会,一个中年妇女就听见了门铃打开了房门。
“你找谁?有什么事吗?”
中年妇女警惕的看了门外一眼,不过见到丹迪身着体面,而且长相颇为英俊,倒是放松了一些警惕。
“我的车子坏了,那个能借一您的电话吗?我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
丹迪一只手拿着一个金色的小权杖,一只手拎着自己的阿玛尼定制外套,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富有英俊又急需帮助的青年美国小伙子。
“好的。那个你在外面等着,我帮你打个电话。”
中年妇女并没有让丹迪进来的意思,不过显然乐于帮这个小伙子举手之劳。不过就在她转身的瞬间,缠绕在赫尔斯权杖上的白突然欢喜的奸笑道:“就是现在!没人会看到你的!”
丹迪听见白的嘶语,高举权杖,金猛的从权杖上跳了起来,蛇头暴涨半米,死死缠住了这个中年妇女的脖子,在她大动血管上留下两个血洞。
金的毒牙一直嵌在妇女的血管之中,堵住,不让鲜血流出来,丹迪连忙把中年妇女的尸体拖进了房间,然后锁上了门。
“我说,你下次能不能让我自己动手。我想自己一个人品尝主宰生命的快感!*!我还带出了剪刀,只是想体会到它划破血管的滋味!”
丹迪虽然杀死了人,心中的变态*得到了一定的满足,但是他的易怒症又上来了,一把把口袋里的剪刀丢到了一边。
金咬死了这个妇女,慢悠悠又满足的从她的脖子上滑了下来,和白两个蛇头,四双血色的眼睛和丹迪对视着:“你知道刚刚如果我不动手,就很容易错过最佳的机会。而且,友情提醒,我的主人,我要是你就不会选择把一个这么明显的凶器随地乱丢!”
丹迪被金和白的这四双血目看的心里有点发毛,易怒症瞬间就被强制压了下去,他老实的去捡回了剪刀,又一下子跪到了女尸边,双手捧着这流淌的献血,一脸的沉醉:“blood,我爱他。多么醉人的血腥气啊!”
金和白两条蛇就这么凝视着丹迪那忘我的陶醉模样,三角形的嘴巴同时微微的裂开,仿佛在发出无声的笑声。
不过过了一会,两个蛇头突然面色一沉,对着丹迪低声叫到:“我好像又听到了两个心跳声,这个房间里还有两个人,不过应该在睡觉,所以刚刚我没察觉!”
丹迪听见金和白的话,陶醉的神情更显得三分癫狂:“什么?还有人?那可千万不要打扰道他们!让我给他们一个惊喜!”
说罢,丹迪取出自己口袋里的剪刀,轻手轻脚的走进了卧室。他悄悄的拉开房门的一个缝,金和白也同样用尾巴拖着赫尔墨斯权杖的杖身,跟在了他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