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不用去电视台,秦峥也有机会去晏城找纪苒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从苏州出发,来到了纪苒所在的经纪公司,盛华娱乐有限公司。
纪苒见到秦峥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不由送了一口气,便带秦峥来到了公司的录音棚。
“秦峥,网上那首歌唱的不错嘛,是临时写的吗?”纪苒忍不住问道。
之前秦峥发的微博她看过,以她音乐人的专业眼光,自然能够看出那是一首非常不错的歌曲。
不仅如此,秦峥的唱功也非常不错,完全达到了出道歌手的水准,甚至比一些成名歌手的嗓音都还要好。
几年没见,秦峥不仅游泳变得厉害了,就连唱歌都不在她之下。
这不免让纪苒对秦峥产生了些许的好奇。
“现在是不是不怀疑我的创作水平了?”秦峥笑道。
“切,嘚瑟什么,你以为写歌是买菜啊,能随随便便就出来吗?指不定是你之前就写好了的。”纪苒撇了撇嘴。
原创歌曲看似简单,可里面的门道却非常复杂。
当然,创作一首烂歌不会很难,可想要创作一首非常经典的歌曲,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这也是为什么音乐界,能够流传下来的经典歌曲为数不多的原因之一。
有才的歌手很多,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创作经典的。
即便是当红歌星苏天龙,他的歌在整个音乐界,也只能称之为暂时流行歌曲,往后再过几年,只怕就没人会回味了。
不过这是对一般人才会有的限制,秦峥拥有【超级记者】系统,只要负能量值存在,他就能够兑换【限时歌神附体】。
前世那些经典的歌曲,可以说要多少有多少。
“那你等会可要看好了,别太惊讶。”秦峥笑道。
纪苒疑惑的看着秦峥,“惊讶?难道你不是来录制网上那首歌的?”
“待会你就知道了。”秦峥露出神秘的笑容。
“你就装吧。”纪苒白了秦峥一眼。
交谈之际,两人来到了录音棚外,立马就听到了一阵高昂的男高音,纪苒显得有些诧异。
推门而入便发现除了录音室小马之外,还有两个人在这里。
一男一女。
女的叫张雪茹,是纪苒公司另外一个艺人,也是歌手,不过出道时间比纪苒晚一点,又没有什么不错的作品,所以名气要比纪苒低不少。
男的叫李亚民,算是公司老艺人了,主打励志歌曲,在公司虽然不是一哥,但地位也不低。
此刻张雪茹正在录音区外等候,而李亚民则在录音区里录歌。
小马见纪苒进来,一脸尴尬的笑了笑,然后用眼神示意纪苒自己也很为难。
他虽然掌管录音棚,但公司地位仅次于一哥的李亚民,他也不敢得罪。
纪苒早前就跟他打过招呼,他也知道这会让纪苒心中不快,眼神中流露出些许的歉意。
好在纪苒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在看到有人占了录音棚之后,并没有为难小马。
“小马哥,亚民哥还有多久?”纪苒小声问道。
小马刚准备回答,一旁的张雪茹却率先开口,“哟哟哟,这谁啊,公司最近好像没听说要给你准备新歌啊,你还想把亚民哥赶出来吗?”
纪苒眉头一皱,脸上笑意顿时全无。
在公司唯一一个和她不对头的就是这个张雪茹,起因是因为有一次公司为了给纪苒准备一张专辑的主打歌,将原本打算留给张雪茹的歌曲,加入了纪苒的专辑里面。
结果那张专辑火了,纪苒名气大增。
可就因为这样,让张雪茹心生怨恨,无法将气撒在公司身上的她,自然将仇恨转移到了纪苒身上。
别看纪苒在秦峥面前活泼可爱,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面对外人,她的态度可一向都有些冷淡,当然,只是针对那些想要对付她的人。
“说完了?要是没说完那你接着说。”纪苒拿出手机,打开录音功能。
张雪茹顿时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想要给刁难纪苒吧,可她开了录音,万一自己说错话被录下来了呢,不说吧,又感觉自己落了下风,憋得实在是难受。
好在她发现了纪苒身后的秦峥,立马找到了突破口。
“这谁啊,你带来的?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张雪茹道。
小马哥见两人气氛不对,立刻出面制止,“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干嘛窝里横啊,都退一步,退一步。”
纪苒看在小马哥打圆场的面子上,放下了手中的手机,但张雪茹却没有领情。
“小马哥,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公司可是有过规定,艺人可是禁止谈恋爱的,纪苒突然带一个男人来录音棚,恐怕关系不简单吧。”
“这个我作证,绝对不是,他是来录歌的。”小马哥道。
“录歌?几线歌手啊?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咱们公司录歌的,我们公司可不是什么烂歌都能录的。”张雪茹道。
原本秦峥不打算说话的,毕竟眼前的人都是纪苒的同事,如果因为自己而让纪苒在公司难做,那就不好了。
可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叫张雪茹的女人,居然咄咄逼人到这种程度。
“公司是你开的?”纪苒回呛了一句。
“公司不是我开的,但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张雪茹道。
“公司的规定是你定的?为什么我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纪苒道。
秦峥看到张雪茹再次哑口无言,不免感叹纪苒的战斗力的确厉害,三言两语就让对方丧失了话语的主动权。
看来以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小丫头,的确是变得不一样了。
“怎么了这是?”
这边还在争吵,录音棚内的李亚民却出来了。
看到纪苒和张雪茹有点气氛不对,便问了一句。
“亚民哥,你在录歌不知道,他们要赶你走。”张雪茹道。
李亚民闻言一笑,“你当哥是白痴啊,以纪苒的性格,她能说出这种话?”
比起张雪茹,李亚民倒显得有些平易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