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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1 / 2)

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陶杰《杀鹌鹑的少女》

时思出现在白晓然酒店房间门口时,长发湿嗒嗒的贴在脸上,发梢还一直在往下滴水,身上的衣服上也满是泥水,配上她凌乱发丝下幽怨的表情,活脱脱一个刚从泰晤士河里爬上来的女水鬼,和对面虽然裹着浴袍但妆容精致的白晓然形成了鲜明对比。

于是白晓然原本热情洋溢的拥抱动作顿时就僵在了原地:“这出场方式,真是清新脱俗。”

连时思自己也觉得,她回去时有必要去唐人街买本黄历每天翻看——老祖宗的智慧很多时候还是必须要信奉的,就比如类似于今天这种日子,老祖宗一定会语重心长的提醒她三个大字:忌出行。

今天她从火车站一出来就被人抢了包,甚至连求助的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来,对方就已经健步如飞的消失在了巷子拐角。她好不容易从口袋里翻出点零钱打算坐车,可还没走到车站,又遇上两伙足球流氓斗殴,一时间怕遭池鱼之殃的路人们四下逃窜,时思跟在一群人后面跑,终于到达安全地带的时候,她的伞早就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衣服也因为刚刚在路上摔了一跤而搞得一身脏。

时思形象全无的甩掉湿透的内衣躺进浴缸,水流按摩的强度刚刚好,舒服的让她几乎喟叹出声,一身寒意也终于被彻底驱散,时思这才觉得,自己有了一种重返人间的感觉。

白晓然把时思脱下来的衣服扔进脏衣篮后,在水龙头下仔细的洗手。时思趴在浴缸边看她:白晓然是她最好的朋友。这个外人眼里的冰山型白富美,对自己从来都是照顾有加。

自从时思来伯明翰读研,两个人已经一年多没有见过面了,所以即使她过两个月就要毕业回国,白晓然得知自己即将来伦敦出差之后,仍然是第一时间便通知她过来小聚。

时思接过白晓然递过来的红酒,突然瞥见她粉嫩的指甲,奇道:“你这个美甲狂人今天指甲怎么这么原生态?”

白晓然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给老板送文件的时候,他对着我的法式美甲皱了两次眉,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的指甲要一直这么‘原生态’下去了。”

时思忍着笑抿了一口红酒,环视着眼前的豪华浴室,感慨道,“一个浴室比我住的房间还要大,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真想体验一把你们老板这种穷得只剩下钱的感觉。”

“外人面前内向的像个哑巴,就会在我们面前贫,这么多年还是这个臭毛病。”白晓然斜睨她一眼,“为了见你我可是一个小时前就化好妆了。泡好了就快点出来,带你下去吃晚饭。对了——你包里除了钱和手机外,没什么重要东西吧?明天上午我有工作要忙,下午陪你去买手机。”

“好。”时思从善如流的答应着,看着白晓然消失在门口,笑了笑。

伦敦的夜晚一如既往的灯火辉煌,但窗外的万家灯火隐藏在雾气蒙蒙的夜雨中,那种朦胧的光,让时思陡生出几分不真实感。她眼前的玻璃墙倒映出她所在的地方:华丽的宫廷吊灯,厚厚的羊绒地毯,精致的骨瓷餐具,邻座打扮入时的宾客……这是她如今身处的世界,也是完全不属于她的世界。

“发什么呆?之前不是还喊饿么,还不快吃?”白晓然催道。

“尽量用淡然一点的表情掩盖住我土包子的内心。”时思一边笑一边拿起刀叉,“其实我心里虚的要命,这儿有这么多所谓的上流人士,我总怕自己一不小心露怯给祖国母亲丢脸。”

白晓然很多时候都很佩服时思的直接,她觉得如果换做是自己,虽然也能做到时思这种外表无懈可击的从容,但也绝不会对任何人坦然说出自己内心的紧张拘束、和甚至带了些许自卑的怯意——即使对方是时思也不行。

时思对白晓然的心理活动无所察觉,一边动作优雅的切着面前的牛排,一边感慨:“幸亏马上就毕业了,不然我早晚被英国这鬼天气和食物折磨死。”

白晓然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记得上个月你生日,童越说要过来给你庆祝,但我工作太忙没细打听,他最后怎么没来?”

时思认真的切着牛肉,头也没抬:“那时候我又要忙毕业设计,又要打工,哪来的钱和时间招待咱们那位亲爱的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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