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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野种(2 / 2)

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就是和小兄弟们穿街走巷,乞讨,或者捡垃圾去卖。

不懂那三年饥荒是怎么过下来的,好在活下来了。

母亲每天都会出去找零工,也会带食物回来,虽然是残羹冷炙,但好在能抱肚子。

后来甚至开始慢慢带钱回来。

日子也这样一天天过去了,直到有一天。

他们其中一个小兄弟阿华,被人削掉一根手指头。

对方挑衅说要干一架,谁输谁滚出这地界儿。

他们咽不下这口气,决定赴约,地点在一个非常有名的花街柳巷,俗称红灯区。

那股味儿,到今天刘爱玲都能清晰的记得,巷子很深很窄,四处弥漫着一股廉价的胭脂水粉味。

这条巷子是两块地盘的中介线,平时大家都很守规矩。

阿华也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套麻袋暗算的,因为要他传话,所以捡回一条小命。

平时,这个地盘他们轻易不会踏足。

要不是因为阿华,刘爱玲也不懂何时才会发现,自己的母亲已经沦为廉价的*******在刘爱玲的心里,母亲虽然软弱,但在最苦难的时候,她依旧教导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名节。

这是一个女人在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根本。

所以,她一早就将自己剪成了假小子的发型,再加上年岁小,更是雌雄莫辩。

但那天,昏暗的灯光下,口口声声说要守护名节的母亲,矫揉造作的依偎在一个老男人的怀里。

扮演着无限娇羞的少女模样,那真是母亲吗?

刘爱玲那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满脑子的疑问。

母亲身上的那身廉价旗袍是从哪里来的?

平时低眉顺眼没发现,其实抬头挑眉也有风情万种的一面?

她在哪里上的妆?

平时回桥洞的时候,身上也没有任何的脂粉味啊?

回来时依旧是出门时的那身补丁加补丁的衣服,枯黄的头发简单盘在脑后。

这一刻,即便灯光昏暗,刘爱玲依旧能清晰的看到母亲精心描画过的红唇。

正被臃肿不堪的老男人啃着,那模样跟吃肥肉片差不多。

不恶心吗?

她发愣的时候,两边早已厮打在一起。

不过都是十来岁的小孩子,心性再狠,也不过是动动棍棒,很少动刀。

但这次明显是遇上了硬茬,对方首先在人数上碾压了我方,而且还有不少的成年人,手上提着砍刀。

这明显破坏了规矩,但这时候谁还跟你讲规矩,先保命再说。

不然,刘爱玲也不可能凭着一口刀片就能安身立命。

“跑!”

刘爱玲还在发呆。

手臂却被小哥一把扯住,朝来时的方向没命的狂奔。

刘爱玲喘得肺都快爆出来了,拉着他的小哥也气喘如牛,但依旧还在没命的逃着。

“发生什么事情了?”好不容易跑到一个垃圾堆里,俩人躲起来,刘爱玲强摁住不断翻涌的咳嗽问道。

“死了。”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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