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儿拿完自己的馒头和菜后,又转身狠狠瞪了他一眼,嘴里嘀嘀咕咕地不懂说些啥,随即拉着旁边另外一个女孩子说说笑笑。
喜儿看得心里一酸,这个男孩儿一看就是长期吃不饱,才造成的脑袋大,身子瘦弱。
而且身子越瘦弱,就越显得脑袋大。
一身明显不合身的补丁衣衫穿在身上,脚下的黑布鞋子也是补丁加补丁,都快看不到鞋子的本色了。
喜儿心底突然热热的,在这个男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刚刚穿到高石庄时的影子,却又觉得他比自己坚强好多。
是一种什么不屈的精神,让他在长期吃不饱饭的情况下,还坚持学习,最后走到了这里。
而刚才,她看得清清楚楚,这个男孩明显没有碰到馒头。
他只是在准备拿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一个更小的,所以临时转向去拿那个比较小的。
然后就被这个穿着高贵的女孩儿一番嘲笑。
而那双手,喜儿非常熟悉,一看就是一双长期干农活儿,摸了红薯藤后,无法洗掉的浆汁。
红薯藤分泌的这种乳白色的浆汁沾到手上后,根本洗不掉,除非连续洗好几天的衣裳,才会一点点洗干净。
但农村的孩子,哪天能不干活?
长期下去,那双手除非是不用再碰这些农作物,不然永远都是这种洗不掉的酱黑色。
可他从头到尾,脸色非常淡然,也没听老师的话跟她道歉。
只是低头跟老师说了句什么,就找了张空余的桌子坐下来,对旁边好奇,鄙夷,得意......各色眼光视若无睹。
“那个男孩很优秀,你们可以和他成为朋友的。”喜儿低声和田诚,张逸说道。
他们俩从未怀疑过喜儿的决定,听她说完,端起手中的碗和馒头,打声招呼就坐到了那个男孩的旁边。
孟浩一直都在旁边看着,啥都没说。
喜儿有一口没一口地咬着手里的馒头,然后有意无意看着他们桌上的动静。
一开始那男孩只是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咬着老师帮他打来的饭菜小口小口吃着。
喜儿对他的家庭开始好奇起来,光看他的行为举止,完全不像是一个农村长大的孩子。
在农村,有哪样的家庭,在肚子都填不饱的情况下,会去供给一个孩子读书呢?
毕竟在这样的年代,读书本来就是极其奢侈的事情,不然就不会连队长高蛮子的孩子都不敢随便送到镇上读书了。
张田两家刚开始把孩子送到镇上读书的时候,村里人都背地里说他们疯了。
尤其是田家,一送还送俩,一个是将来要嫁出去的女儿。
更是让人无法理解。
所以,喜儿对这个男孩子的好奇心简直是成倍的增加。
“我认识他。”
喜儿正心不在焉地撕着馒头往嘴里塞,突然听到孟浩的惊人之语,连馒头片儿挂在嘴边儿都不知晓。
要知道,这女孩儿从认识她开始,就是个对生活极为讲究的人。
“你认识他?”喜儿重复一遍他的话。
“嗯,他们家很有名。”孟浩看了一眼他们桌,端起碗喝了口白菜汤。
“说说看。”喜儿把馒头往碗里一放,就像乖孩子上课认真听讲的姿势,坐在板凳上,一双亮晶晶地双眸里写满了好奇。
“等回去再说吧,说不定待会儿他们带回来的信息更全面呢?”孟浩难得在喜儿面前牛逼了一把,小口小口咬着馒头,全然不顾双眼喷火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