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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误会(1 / 2)

我们用大金牙赎回了朱溶的自由身之后,三人商量着去来福酒楼,也就是我自己家。在这个比较动荡的年代里,人的自由就是这么的受到拘束。无论在哪个年代,不管是战争还是和平,钱这个东西都是不可缺少的。只要你有钱,你就是大爷,你就是上层人士。为了钱,为了能够获得仅有的食物,人的尊严和自由完全能够践踏。

一路上这个小姑娘朱溶闷闷的,一句话也不说。

没过一会儿,走了一段小路之后,看见前处不远传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声,房屋也逐渐地密集了起来。我一见就兴奋了起来,冲着东子说道:“快点啊,马上就要到镇上了,赶紧上我家休息休息!”

这里,人口相对于小村落来说确是比较多的,人来人往的都在这儿交易。有茶馆、旅店、以及各色各样的餐馆。有时候隔壁村的碰上一些赶集的日子,都会到这儿把需要卖的东西一放,进行交易,南来北往,好不热闹。

一同前来的朱溶看着一处卖包子铺的,脑海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东子在一旁看到,拉住朱溶的手说道:“朱姑娘,饿了吧?我们去餐馆吃点东西。”

朱溶见东子拉住了自己的手,脸有些红了,还没察觉到她的变化。我看见了,挖苦道:“禽兽啊,对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下手啊,还在大街上呢,羞不羞?”

这个时候东子才反应过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都怪我,我这是习惯动作,希望朱姑娘不要介意。”

我把眼神一瞥,凑近东子小声的说道:“啥时候学得这泡妞的手法,改天教教我。你看看你天哥,都快三十了还没个女朋友。”

“天哥,我姐就由你照顾吧。”

朱溶十分的腼腆,眼睛盯着自己的小手,不敢抬头看东子:“先生哪里话,我这条命都是你们赎回来的,不管如何,我都已经是先生的人了。先生不管做什么,我都不会在乎的。”

这时候的女子都是十分的知书达理,看她们的娇羞,就是个非常可人的姑娘,怪不得会让很多的男人会舍了命地去保护。她们的一举一动,让男人们都有一种想要去守护的冲动,与唐若冰倒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

“朱姑娘不要叫我先生,既然我把你赎回来,我们三个就是最好的朋友!你叫我东子、叫他们天哥、青叔就行了!哎呀,我也不叫你朱姑娘,显得生分,叫你小朱,哦不,小溶得了!”

站在一旁的我可不乐意了,自己和青叔仿佛就是个局外人一样,看他们两个那种就像是小两口一样,有一种特别的甜蜜在中间,插在他们之中算是个什么劲儿。于是,我和青叔朝来福酒楼走去。东子和朱溶也不多说了,也一并走进了餐馆。

我们四人叫了一桌还算可以的饭菜,有酒、有肉、有素菜,还有一碟花生,边吃边聊。我突然一笑,故意说这酒肉钱谁付啊。我说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就那颗大金牙,现在花了可就没得钱了。青叔说自己出来的时候没带多少了,也付不起这桌酒钱,为的就是让东子出丑。

然而三个兄弟之间的玩笑可不能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开,人家会把它当真的。朱溶听到我们都没有钱结账时,从脖子上拿出一个并不是很好看的项链来,这项链上雕刻着一只小小的蝎子,并不完整,尾巴已经掉落了。

她把这项链取下来拿给东子说:”东子哥,这是我父亲留给我仅有的值钱的东西了,你把它拿去付账吧,虽然不值钱,我想应该还是能够抵一顿饭的。”

其实并不缺钱的东子哪里肯收,觉得我开的玩笑让朱泞当真了,只好把事情的原委说给她听,说这酒楼就是咱家开的,尽管吃。

没过多久,二伯来,手拿着三只大大的灰色兔。他见我回到了酒楼,还带了一些朋友到来,当即就把兔子烹杀掉,做了一顿美味的肉,聊起天来。

我二伯平时没事,经常上山做农活,也经常会顺手去山上弄些野味打打牙祭。石宝镇这边的山上草木茂盛,尤其是这样的小动物非常的多。山里的人追兔子也是也有一些巧妙的方法的。山人追兔子的时候,都是从山上往山下追,因为呢,这兔子后脚长前脚短,从山下往山上跑那是非常迅速的,而从山上往山下跑时,由于腿的缘故,容易跌跤,跑不快。所以山上的人最容易循着这一个方法抓野兔,饱餐一顿。

二伯见到我、东子和青叔,心里也特别的高兴,连忙招呼两人前来喝酒。并亲自下厨炒了几个小菜,一大碟兔肉,望着这个年纪不大的朱泞笑着问道:“姑娘,多大了?”

朱溶依然有点害羞,轻轻地说话:“伯伯,我16了。”

“16岁啊,年纪还很小唉。苏天这小子,都快奔三了,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二伯笑脸盈盈地看着朱溶,怪不得一脸高兴的样子,原来是把她当作我的女朋友了。

我看着二伯这样的误解,连忙岔开话题,说:“二伯,婶婶好像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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