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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亲们的打赏,我已经欠下了好多加更,话不多说,有就加更去。)
看着车水马龙的大街,林夏有一瞬间的恍惚,她的人生,已经彻底与上辈子告别了。
这样的日子,是否真的是她想要的么?
见她突然沉默下来,陈清笑道了?”
“只是见这里这样繁华,有些担心,能不能适应这繁华都市的生活。”林夏淡笑道,“只是,有些……”
害怕和无所适从。
上辈子,她有段,特喜欢的《有形的翅膀》这首歌,每次听到,心里都会有淡淡的感伤。
人生在世,一路走来,经历了太多,一句话,真的很难说全。孤单的时候,想掉泪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想找一个坚强的臂膀,给她靠一靠。
但那时候,却不得不强忍着孤单和酸涩,只能去坚强。
因为父母年纪不小了,他们已经老了,不再是小时候你所仰望的那个背影。
你才明白,父母的爱喝痛苦。
在那一瞬间,你才会长大。
容城高中生涯,女生之间的小帮派,给林夏隐形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即便日后读了大学,走上了岗位,却永远失去了那份信心和韧性。
重生一次,也可看出许多端倪。
比如她花了大量写的文章,若不是任洁几个小伙伴的鼓励,她还不时候才有勇气和信心寄出去。
纵使有比同年人多出那么多年的经验,在学业上也丝毫不敢马虎,只拼命努力学习。即便比同事多了这么多的成就,在工作上也不敢懒呗,交稿永远不需要编辑多催,就提前写了许多章。
面对陈子墨时,不敢多说多想,终究只能将这份心思,永远的埋在心底。
拼命想法子置下许多产业,就是怕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
即便有空间,也不敢多用,天理循环,与其靠这些逆天的身外之物,不如靠。只有自身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在谢郗彤等人面前,她的话并不多,性子也不如她们三人热闹,总是静静的含笑在一角,看着她们笑闹。
除了心理上的不能毫无隔阂之外,很大程度上,也是林夏心里过不去这个坎。
她们与她,能成为好友,终究不能成为知己。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见状,陈清笑道不愧是杂志社的台柱,若别人,见到这繁花似锦的都市,一颗心早就雀跃了。也只有写出那些淡淡伤感文章的人,才有这样一颗纤细的心。”
“不过,”话音一转,她有些疑惑道,“你不过才十五岁,哪里来这么多的心思。想我十几岁的时候,连爱情是都不,哪像现在的小孩子唷。”
“十五岁不小了,人古代十五岁都可以结婚生子了。”
“真的假的,我不。”陈清疑惑道,“你这个,难不成,小妮子你思春了?”
嗔了她一眼,林夏道最近在想一个古代题材,所以查了许多这方面的资料。”
“突然想起写古代的题材了,”陈清微微皱了皱眉,“读者习惯了你的青春文风,说不定对古代题材不热衷和追捧呢。”
林夏笑道若一贯去迎合读者和市场的口味,最终只能沦为三流写手,哈哈,虽然我现在也只是一个三流写手。但是,若能引领市场和潮流,变得像杰伦那样,成为音乐领域的王者,才是我的梦想。”
“况且,是潮流,有市场就是潮流。读者的口味很难迎合的,我不想到三十岁以后还写青春校园言情,会让人脑子也迟钝的。”林夏解释道,“就像所有想出头和已经小有名气的明星,虽然她们一般是以拍狗血台湾剧和言情剧出道,但最后都会向电影业进军。我想改变,现在正试着写各类题材,加上以前也写过古言小短篇,所以这个改变倒也不算太让人接受不了。”
陈清心思一触动,若有所思的看了林夏一眼,笑道读书使人明智,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见识,我这个大你十岁的人竟不如一个小娃娃,真是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