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
不单是神秘人物提到宋家,就连远在青山关之外的一队商旅车厢中,也响起同样的一声。
“就是宋家,当初有人在庆安县外发现并且抓到了一只黑毛怪兽,就是被宋家的一个丫鬟收养了。”商队为首的老板点头哈腰地说着。
脖子上架着一把大刀,他哪儿敢不如实说。
“丫鬟?那怪兽没有攻击她?”持刀者身后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他汉话说得很好,以至于老板一瞬间误会自己是在跟汉人说话,下意识张望一眼。
刀锋立刻逼近几寸,他赶忙抱头蹲下:“没有没有,听说就是只小狗,但叫声能吓惊马群,它被抓的时候已经重伤,那姑娘没费什么力气就给带走了。”
“重伤?”汉话说的好那位也爆出一口突厥语,又嘟囔着安慰自己:“活着就好了。”
老板听不懂,就知道跟着点头。
“那最后有没有救活?”那若问道。
“有,有,我这批药就是从那家药铺进的,他们家还在给侯府送草药。”老板此刻无比庆幸自己多打听过这么一句。
“嗯,那你这批货是要卖给哪个部族的?”
老板犹豫,大刀立刻横上来,他赶忙道:“塔克纳部的,塔克纳部的!”
“扒了他们的衣服换上,我们走。”为首的男子当场换上汉人的衣服,他魁梧的麦色皮肤肌肉线条分明,只是胸前还包扎着纱布。
那若抬头看天,艳阳升起。
他翻身上马,跑出很远,后面一队突厥人紧追不舍。
“王子您不能去!”为首的突厥人喊道,跃马拦在那若身前:“现下两国交战,连商队都要偷偷摸摸,冒着大险,您是草原的金太阳,怎能亲自前去。”
“昆布,你也觉得那若败了?”那若勒马问护卫。
“王子是草原的骄傲,昆布愿意永远追随王子。”昆布右手放在心口颔首宣誓效忠,身后一众都是如此。
那若望向远方,马鞭一指,正是庆安方向。
“那若承认,那小甲士赢了我,但他偷袭,胜之不武。还有慕郎,那若是轻敌才会中这连环计,那若不服!”他说。
“吼是宝犬,是神兽,它若死了也就罢了,如果还活着,那若必须要夺回来。”
昆布不肯退让:“王子,您还有伤在身,这样太冒险了,而且楚国人狡猾,万一……”
“没有什么万一,”那若摊手看着自己的汉人衣服,一脸茫然:“我看着不像汉人吗?”
昆布与众对视,尴尬地从那若头上的小辫子上收回目光。
那若揪着自己的头发,又看了看对面的突厥莽汉哈哈大笑,是不太像。
他将头发甩到后面去。
“放心吧,他们汉人说过,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何况我们只是混入城的商人。”那若噙笑望着远方:“等我们抵达庆安时,议和的消息就已经传回来了。”
那若所料不错,鹰眼关方面得到突厥议和的消息时第一时间报到长安。
此时,突厥的第一批使者已经在路上,按照那若现在的速度,应该会和使者前后脚赶到,所以并不算危险。
庆安城上下也得到这个好消息。
不过消息还在往长安方面递,短期内还不会有回复,但长宁却极有先见之明的决定将天狮一同带走。
闻名不如见面。
今生真正与那若交手后,她才知道这颗金太阳有多难缠。
上次能在曹家军和她双方夹击的情况下率领三千残兵逃出生天,那若本事绝对不小。
而且经此一事,让他知道中原人才辈出,也磨砺了他的傲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