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让他莫名心动。
那一刻,心尖一股暖流涌入,仿佛是丘比特之箭,一下射中了他。
表面风平浪静,却一瞬电光火石。
导演拍手称赞:“特别好,这一条特别好!”
这是她的初吻,也是他的。
拍完广告,她独自一人离开,他紧随其后。
因为天已擦黑,他不放心。
果然,就被他看见三个男生在欺负她一个人。
棍棒相加,一声一声砸骨,他听着都疼。
她却不哭不闹,蹲在地上,抱着头,默默忍受。
他从没见过一个姑娘这么坚强,不屈不挠。
比起他的妹妹林达之,一点小事情就能大闹天宫,唯恐天下不乱,这样的隐忍而孤独,更让人心疼。
立刻上前阻止了三个人的施暴。
他扶她起身,她的身上有伤,脸上还有土,却在黑暗之中,对他笑得灿烂,仿佛之前受到的欺负都不存在,“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可能就被他们打死了。”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的心尖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伫立的少年,第一次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不愿看她受苦,不愿看她难过,只要她笑了,全世界都是晴天。
从此,他开始了跋山涉水、掏心掏肺的护花之路。他要创造一切条件,制造两人独处的机会。
他租了场地,专门教她跆拳道,希望她能强身健体,不再受人欺负。
怕她心有负担,骗她说馆长是他朋友。
馆长是他朋友没错,可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呢,朋友更是如此。
她在图书馆,他就跟到了图书馆,只希望能日日见到她。
终于有一天,他在书页里见到了她书写工整的一行字:
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简直求之不得。
做梦都想!
那一晚上他难得的失眠了,幻想着和她做每一件事。
就像周杰伦的歌词写得那样:想和你骑单车,想和你看棒球,像这样没担忧唱着歌一直走。
多好。
望着那个书页,他拿起了钢笔,下了笔不满意,再下了笔还是不满意。
废纸团都丢了一桌。
总要有一个让人满意的话来表达他的喜悦和心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