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彪说:“以我看章树海应该是在错误的时间,经过错误的地点。也就是章树海恰巧于案发时间段,经过此处。于是章树海作为杀人疑凶入案。”
杨志远问:“那么纪文富与此案的交织点又在哪?”
吴彪说:“纪文富五年前并不是于小伟犯罪团伙成员,他是后来加入的,在团伙中的位置并不重要。我们了解到纪文富五年前是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夜班司机,与死者的死亡时段有交织,也就是说死者有可能在下夜班之后,搭乘了纪文富的出租车,因为某种原因,招致杀身之祸。我怀疑玉米地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有可能是抛尸现场,要不然,章树海于此路过,不可能没有听到一丝声响。由于当晚下了一场雨,增加了提取证物的难度,夜场女子接触的人员复杂,破案的难度大,可能是群众要求破案的呼声大,上级领导重视,民警破案心切,先入为主,主观判断,偏听偏信,靠刑讯取得口供,屈打成招。在重口供,轻证据的时代,很容易导致法院误判。即便在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情况下,中院在“定罪判刑”和“无罪放人”上面临两难,上有压力,下有民怨,这就直接影响到章树海案件的审判。”
杨志远说:“我知道数据库里至少有一千万个DNA数据,能够对上的概率无异于是彩票中奖。但此事事关重大,你必须将纪文富的犯罪事实查得详实,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还章树海清白和公道。”
吴彪说:“此案一旦水落石出,市公安局又将成为众矢之的了。”
杨志远说:“该挨得骂必须得挨,做人做事都是如此,总不能颠倒黑白不是。”
吴彪直摇头,说:“真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办案的,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愣说是铁案。如此看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法院,不知会有许多人会受此案牵连。”
杨志远说:“不管是谁,该担的责就得但,谁都跑不了,政府绝不偏袒,想想人家,无故蒙冤入狱,在监狱里的五年,人家的日子会好过,只怕是度日如年。我始终认为政府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知道自己错了,还知错不改,一错再错,那就属于不可原谅和不可饶恕了。因为这涉及一个人的良心和良知问题,只因顾及自己的脸面,就死不认错,作为经办人,你的良心就过得去?相对于人家蒙受的冤屈,你赔礼道歉又算得了什么?”
杨志远坚硬如铁,说:“查,将所有涉案人员一撸到底,该撤职的撤职,该认罪的认罪,没有什么可犹豫了,让公检法三家引以为戒。”
杨志远指示吴彪将立即此案的案情向检察院、法院通报,启动纠错机制。尽快为蒙冤的章树海昭雪。杨志远感慨,冤案的发生,必定与命案必破、急功近利的指导思想;草率了事、敷衍塞责的工作作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审讯方法;自以为是、不学无术的证明标准;集体研究、互相配合的办案流程;无视申诉、官无悔判的机关作风等诸如此类的因素有关,必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人命关天啊,彪子。
杨志远看着窗外的飘雪,说:“彪子,元有窦娥,今有章树海,如果不是省高院刀下留人,章树海岂不成了现代版的窦娥,这是一种司法制度的腐败,它比直接腐败更让人心寒,试想,如果只看重口供,不重视物证,连屈打成招的口供都可以成为定罪的证据,让一个无罪之人无端入狱,那法律的公信力何在?岂不人人坐在家里都会遭到无妄之灾,人人感到自危,试问这个社会这个政府又有什么可信赖的?现在因为你是局长,我是市长,他是法官,不会遭遇妄加之罪这种的事情,但我们的子子孙孙,难道祖祖辈辈都是世袭局长、市长、法官?就不会因为偶然而变成疑犯?我认为在办案这种事情上,再也不能只讲人制,不**制,什么事情都得用事实证据说话,要讲究疑罪从无,只是怀疑而无事实证据,那就不能定罪。也许会有一二个罪犯因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但相对于整个社会的进程,它必定是利大于弊的。”
吴彪起身,朝杨志远敬了一个礼,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