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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仙凡法术大赛的比赛现场,各门各派的都有。
稍有些名气的就是道术派的代表岐山道院,剑仙派小洞天,刀神派漫天花雨岭,虫师派千虫山庄……等等。
从服饰上就能分辨得出来,各门各派的衣饰装扮都有各自的特色,领口袖边还有印标,某某门派的徵章,这边场上,正在进行得飞行术。
说起飞行术,只要是稍通法术的,没人不会。
老神仙乐哈哈的吹起了口哨,第N届仙凡杯法术奥赛飞行术正式开始。
一,二,三……
选手们忽啦一声,飘飞出去,天空中密密的一层,有得利用飞剑,有得利用飞符,有得利用云气,有得利用飞鸟,有得利用树叶……千奇百怪,飞行术不仅要飞得快,稳,准,还要在空中表演花样,比如说滑翔式,比如说跟头式,比如说波浪式……
正在众人为选手们精彩的表演纷纷叫好时,半空中突然抖落一块鲜红的条幅!
上写着一行大字:凌倾月又酷又帅又温柔又强大的十七时光流,必胜!
紧接着一袭红衣绣有小洞天特有黑缎边的粉丽女孩在条幅后面露出了明媚的笑脸,坐在飞剑上,对着比赛的现场,狂喊:十七哥哥,加油!十七哥哥,加油!
正在众人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人群闪出另一个怒气冲冲的佩戴千虫山庄徽章的水湖绿衣衫的女生,骑着一条飞蜈蚣就撞了上去。
指间弹出一把火,把条幅烧了个干净。
“初熏,你敢毁我的条幅?我跟你拼了!”
“凌倾月,毁我师兄清誉,你不要脸!”
“谁不要脸,你才不要脸!初熏你这个凶婆子!”
“凌倾月,你自己才是个母老虎,我家师兄不喜欢母老虎型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啊啊!气死我了!万剑齐发阵!诛她!”
“千丝万蛛手,挡!”
……
众人的目光由精彩的飞行术表演移向更加精彩的真人PK,除了开始两大法招之外,紧接下来,只见红绿两条人影以极其不雅的姿式扭打在一起,你抓我一下,我揪你一下,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有场外八卦记者积极的解说:观众朋友们,小洞天VS千虫山庄肉搏赛,谁输谁赢?面对两大凶悍女主角,帅男时光流又该何去何从呢?
让我们广告之后,再回来!
一
燥热的天气,一望无边际的的沙漠。
更要命的是头上还顶着一个大太阳,正全心全意地吸收着大地万物的水份,我累得实在走不动了,找了一个背阳的地方,一屁股坐下来,掏出水壶,毫无淑女形象的汩汩喝了一大口,剩下的被旁边的虫千夭抢去了。
“凌倾月,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在沙漠里迷了路,任它武功再高强,法术再厉害,也抵不过大自然的威力的!”虫千夭是条虫妖。
呃,我的宠物。
虽然,难看了一点,但是亲切,拥有一条虫妖当宠物就直接拉近了与虫师的距离。对,为了时光流,养只难看的虫算什么,如果他喜欢我还可以养只恐龙!
“不行,我凌倾月一定要去求个相思盅,然后,给时光流种下,嘿嘿,让初熏哭去吧,敢烧我的条幅,哼……”一想到千虫山庄的凶婆子初熏被时光流抛弃的场面,我就开始禁不住高兴起来。
我凌倾月三岁习文,五岁习武,七岁行侠,九岁被评为正义女神……并且我爹参为剑仙,我好歹也应该是个半仙体了,居然也会被人拒绝!
时光流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承认他心有所属,他所属的那个人是别人也好,偏又是初熏,我看见初熏就来气啊,每次门派联谊会,她准能分走我的一些粉丝,一山不容二虎,从小我就视她为假想敌人,她喜欢的东西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抢……
“就算求得了相思盅也没用,剑仙大人一向瞧不起千虫山庄之类旁门左道的人,他决定会反对的!”虫千夭喝饱了水,蛰伏在沙上。
三年一度的仙凡法术聚会上,小洞天表现奇差,往年还能拿到几项奖项的,今年一次金牌也没有,连小洞天的老本行,剑术也表现平平,居然只拿了一个铜奖。
剑仙气炸了,把门下弟子集合,随便罩了一个结界,就开始训人,“你们说说,你们都是吃什么长大的?老夫怎么收了你们这帮吃稀饭的东西!剑仙是一门非常有前途的职业,历史渊源,行得正,做得端,比某些什么虫庄的旁门左道要光耀一百倍不止,只要修炼的好,就有机率飞入仙班……”
“你们倒好!平时都在干些什么?游手好闲,东游西晃,顶着半吊子剑仙的称号去人间搞些所谓的行侠仗义,打抱不平?以为打过了几个凡夫俗子就以为自己成了天王老子了不得了?现在被人比下去了,傻了吧?井底之蛙了吧?如果再表现得这么差,大仙就得把咱们的小洞天这块福地收回去了,去办个养猪场也比给你们住实在……”
趁着他火大不注意的时候,我才得已籍机溜了出来。
还好当时,他不知道他的宝贝女儿为了男人和别人大打出手的光荣事迹,要不然,恐怕我的下半辈子将会被关进小洞天后山寒冰潭渡过了。
“什么年代了?恋爱自由懂不懂?”我白它一眼,脑海中,初熏学小鸟依人偎在时光流身边的身影又浮现出来,我捏紧拳头,一拳下去,沙地上被我打了一个窝窝,“我不甘心啊!想我三更起来给他写情书,夜里点灯给他做手套,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我这么痴情感动天,这么貌美比牡丹,居然选她不选我!虫千夭,口号!”
虫千夭自动离我三尺远,安全地带,有气无力道,“凌倾月万岁,凌倾月无敌!”
人家养只宠物,什么都能干,任劳任怨,做牛做马,我呢?养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吃吃睡睡,百无一用处,让它喊句口号,提下精神吧,还如此的敷衍了事……
嗳,命苦啊!
相思谷以前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现在有名气,以前的相思谷不叫相思谷,而是毒盅谷,后来,易了谷主,以前研究的毒盅渐少了,隆重向外界推出了新谷主研制了一种新盅,相思盅,此盅超级灵验,中此盅的两人会永结同心,百年偕老,永不分离。
世间,最幽怨的莫过于情字,芸芸众生中,多少痴情男女,只为这一个字演绎了不同版本的人间悲喜剧,不过,相思谷的谷主是个神秘莫测的人,谁也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有人说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有人说是脸上有刀疤的凶汉,有人说是年过七旬的丑陋巫婆,也有人说是精神失常的疯子……
因为,每个求盅的人所见到的人都不同……当然,相思盅并不太好求,其要价过高,并不是人人能出得起的,为了示诚意,还需要本人亲自去求。并且谷主的性格乖张怪僻,心情不好的时候,出再高的价,也不一定能得到。
打起精神又行走了半日。
这片沙漠有古怪,连御剑飞行术都不能使用,肯定被人布下了结界的,一般有高人存在的地方,都禁止路人使用法术通行。
起先是兴奋,这说明快到达目地地了,但是,找寻了半日光景,天渐渐黑了,除了茫茫的沙漠,什么也没有。
而我们在沙漠里已经行进了三天了,摸了摸口袋,还剩下最后一块干粮饼。
“相思谷到底在什么地方啊?开门做生意嘛,有必要搞得这么神秘么?”我忍不住抱怨起来,掏出最后一块饼。
虫千夭眼巴巴的盯着饼,虽然眼睛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饥饿的光泽却是忽视不掉的……
我拧了指甲大小一块饼放在虫千夭的面前,“你有没有觉得这沙漠有种邪门?”
“梯田式沙漠嘛,那是风吹的,不过,这么小一点,我吃不饱,可怜我的前世是饿死的,死前我就过誓,从今以后再也不想当饿死鬼!”虫千夭相当辛酸的语气。
“有没有听说过孔融让梨的故事,小的就应该吃小的……好吖你,居然敢跟主人抢干粮……”一个不留神,被虫千夭跃上来,叼起饼就跑。
小样,反了你!
我用整个身体扑上去,一人一虫双双滚倒在沙地上。
而饼被震飞出去,掉在了不远处。
正在这时,沙地一阵起伏,冒出几条褐色的长着尾巴的长虫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几下把饼分食干净了。
啊啊啊——
那可是我最后的晚餐!
我怒极,从腰间抽出软剑,狠狠地砍过去,几下,长虫就被砍成了几截,冒出青绿的毒汁,毒汁还散发着强烈的毒气。
我捂住嘴巴。
此时,原本详和一片的沙漠大规模的起伏不停,就像风吹得一浪又一浪的。
紧接着,一条又一条的褐色的长虫冒了出来。
朝我们所在方向张望……
虫千夭早已经躲在了我的身后,瑟瑟发抖,“凌倾月,好可怕啊!”
我的声音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不能输了气势,故作勇敢道,“怕什么,来一只砍一只,来一双砍一双……”
一个冰冷的男音从虫子群中传来,“何人如此放肆?杀我种的沙地虫?”
那人从虫群里走过来,渐渐的近了,一袭华丽的紫衣,用暗金的丝线绣着繁复的花色,高贵典雅飘逸,墨色的头发,如缎一般光滑,头顶用一块紫玉装饰,发出温润华贵的光泽,健康的古铜色肌肤,浓眉俊秀,寒潭一样的深眸,墨玉一般,藏着世界上最漠然的颜色,唇呈苍白色,风吹干水泽的缘故,但是,仍不失为一世间稀少的帅男!
这帅男要是放到大街上,我绝计会多瞧上几眼,但是,出现在荒无人烟的死亡峡谷,还和这么一大堆的虫子在一起……
诡异!相当的诡异!
我警惕道,“你,你是谁?我杀虫子关你什么事?”
“我是种虫人,这沙地虫是我种的,按照市价,一条一百两银子,你要么赔钱,要么赔命,很简单。”他在我的前方五米处停了下来。
手中一根竖笛一样的武器,泛着青幽幽的光。
“靠!敢威胁我!你知道我凌倾月是谁吗?小洞天剑仙的女儿,还有,我的未婚夫是大名鼎鼎千虫山庄的最厉害的那个虫师,你敢威胁我,我看你是不想活了!”要么赔钱,要么赔命,我凌倾月活到现在,他是第一个敢对我说这样话的人,让我不激动都难。
当然,一激动之下,难免就会夸张一些,不过,好在,当事人不在这里,我随便夸张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和我打架。
那帅男,不,外表再帅,心地丑恶也一样是白搭,心比蛇蝎还毒,并且不近人情,狂傲,冷漠,自大,白痴……好吧,就叫他白痴男。
白痴男冷笑一声,“既然协商不了,那只有取后者了,沙地虫种了快满三个月了,也是需要用人肥来催长一下了。”
说罢,吹起了竖笛,地下不断的冒出虫子来,那些虫子像是被号召在一起,兴奋的一起向我汹涌而来,这些虫子已经不是刚才懵懂好杀的虫子了,它们受到攻击的指令,数量繁多,凭我一个人肯定对对付不了。
若是平时,我早用御剑术飞到半空中了,但是,这里受影响,飞行术用不了,只能干着急,躲在身后的虫千夭一个跳跃到我的前面。
我感动了,平时胆小怕事,好吃好睡的它今天居然这么勇猛,挺身护主了,难得啊!今天就算死了,也死得窝心。
它开口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同为虫族,你们吃掉凌倾月就好了,放过小的我一马吧!”
我囧!我囧囧囧!
早知道养它不如去养只狗!
愤怒中,我把它抓起,一个不太优美的弦度,抛向虫海当中……
“凌倾月,你好毒!”虫千夭悲愤的声音,被虫海一下子淹没不见了。
望着越来越近的虫海,我突然想起了书上说的,识时务者为俊杰,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那个,不就是几百两银子吗?本姑娘有得是钱,我赔——” 当我翻遍全身所有的口袋,没找出一张银票时。
白痴男的表情愈来愈阴郁,只见他优雅得抚了抚风撩起的华贵衣衫,竖笛又放回到嘴边……
虫海又逼近了,我急啊!
此人肯定是天生的冷血,居然为了几百两银子,把一青春貌美的女生拿去当虫肥,打击啊!无视我的家世也就算了,连美貌也无视了!
“等等,我先声明我不是故意的,只因我出来的急,忘了带银票,我小洞天仙府之地,要多少珍宝奇玩没有,看也不像是撒谎的江湖骗子啊!算我先欠你的,等我回去我拿钱来还你?呃?要不,这样,我让我的宠物回去拿银票,我在这里先抵押,抵押期间,我给你当女仆,洗衣做饭缝衣服,样样拿手,能歌善舞,休闲娱乐,机灵聪慧,说书讲故事也是一好手……”
谢天谢地,笛声终于停止了。
虫千夭一听安全了,立即从虫海里探出头来,它虽然没有攻击能力,但是防御性特强,一遇到危险,就狂吐丝,给自己织个超硬的茧,如果牙齿不够强悍的,根本奈它不何。
“主人,我一定不负你所望,等着我,早日带着银票回来赎你!”
说罢,飞快的爬走了。
从来没有见它速度这么利落过。此时的心情用叹为观止四个字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在白痴男的吩咐之下,我闭上了眼睛。
几秒钟过后,再睁开时,吓我一跳。
这里绿树红花,小桥流水,草肥土沃,有山有水,一座竹子搭建得两层竹楼,周围是一转的蔷薇花墙……
难道他的法术这么强大,仅几秒钟的时间,用遁地法就可以穿出沙漠?好像也不是遁地法,感觉像是坐在一条地下大虫的身上,飞速的移动。
要不就是海蜃楼,沙漠里的一种自然现象?
刚在沙漠里,天都快黑了,在这里怎么亮若白昼?时空转移了?
一万个问号在我头顶上冒出来,晃来晃去。
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我不喜欢多话的人,通常情况下遇上多话的人,我都是直接丢出去当虫肥了,不过,可以告诉你此地是不昼天,永远没有黑夜的,你现在要做的是洗干净,去厨房找点吃的,然后去睡一觉,明天开始,将有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做,万能的女仆姑娘。”
不昼天?我的天神啊!神奇啊,我们小洞天都做不到不昼天啊!
恩恩,洗干净,找吃的,睡一觉,平时每天都做的事情,可是放在现在,光想想就可以幸福得死掉!
要知道这三天在沙漠里过得是什么样艰苦的日子,如果不是遇上白痴男,说不定现在还在沙漠里苦苦煎熬。
标准的因祸得福,感谢各方菩萨大人,感谢土地神老爷,感谢最后的那块硬梆梆的饼……
虽然知道白痴男让我干得绝对绝对不会是什么好差事,但是,明天的事情再说,至少今天是美好的,凌倾月,加油!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白痴男坐在竹屋前方不远处的平台上,晾晒一些虫子。
我的工作已经大致明白了,不用唱歌跳舞做饭洗衣服,每天就是晾晒涂了药水的各种各样的虫子,和煦温暖的太阳永远也不会落下去,从小算命先生给我算过,此女土系重,有虫缘,灵验了!
白痴男做了几次示范给我看之后,有事在身的样子匆匆离开。
真是一项枯躁又无味的工作,难怪这里是不昼天呢,原来,是因为为了晾晒虫子,不过这白痴男对虫子这么感兴趣呢,又种又晒的?用来干嘛的呢?
肯定不怀好意,瞧他冷如冰霜的模样,心如蛇蝎的心肠,就知道了。
求相思盅不得,误入贼窝了,不知道虫千夭什么时候来救我,它一向办事不牢靠,加上胆小如鼠,嗳,前途灰暗啊!
白痴男吩咐一个时辰翻晒三次,累得我腰酸背痛,一会儿肚子就咕咕叫了,跑到厨房,还是几个冷馒头,火食太差了,这山清水绿的,我绝定去打只野兔子回来,和蘑菇炖汤喝,很快,我就发现我迷路了。
像只苍蝇似的乱穿了一阵之后,渐渐转到了山脚之下,一块天然琉璃屏立在那里,上面镂着相思谷三个血红的大字。
相思谷?
不远处的小瀑布处,传来人声,我赶紧躲在了一棵大树之后。
“谷主大人,请把盅卖给我吧,我是诚意求盅的,提前半月就进了沙漠,在沙漠中历经艰辛才找到了这里,我家有爱妻,可惜她心里想念的是别人,这种情景让我发疯……”一个满脸风霜的忧郁男子痛苦道。
“相思谷每月只开谷一次,不到时间,任你法术通天,你也找不到我相思谷的位置,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并且每个人来求盅之人都是诚心诚意的,凭这点理由就把这个月唯一的盅卖给你,好像也说不过去,下一位……”这个声音冷漠而又不屑,好像有点熟悉。
难怪,我们在沙漠了找了三天没找到位置,原来如此。
我依声望过去,隔着小瀑布的帘子,里面坐着一个老者,白胡子,长眉毛,脸上皱纹横生,声音却不显老,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相思谷主?
我的嘴巴变成了圆型。
与相思两个字完全不扎边儿,不过,据传说中每次不一样的形象,很有可能就是易容化妆了的。
“求谷主赐盅,那边有黄金万两,请收下,至于什么原因,恕在下不便明说。”这次开口的是个大胖子,长得浑圆,财大气粗的富贾。旁边有几辆马车。
瀑布那边又传来声音,“哦,那如果我想听呢?”
富贾犹豫半刻之后,还是道出了原委,“我想求盅回去给我的元配和马夫种下,让他们出丑之后,我就籍机休掉元配,然后娶权贵之女……”
“用黄金万两来休妻,也是大手笔,可以考虑一下,下一位!”瀑布后面见多不怪的声音。
“我想夺得掌门之位,必须要得到我师妹的芳心,因为她是掌门人的女儿,只有和她成亲,掌门人才会传位于我,所以,务请谷主把相思盅卖给我……”说罢,从怀中掏出几大颗拳头大的夜明珠,颗颗价值连城。
瀑布那边沉吟了,“几位的故事都很动听,并且价钱也还算满意,只不过,每个月只卖一个相思盅,这可如何是好?”
我从树后窜了出来,举手发言,“卖给我,我也是来求盅的,我要求盅,迷倒千虫山庄的十七,打败初熏……”
在场的几个人都直直盯着我这个不速之客。
“相思盅无解,如果对方死亡,另一方也会跟着死,要求得人可想清楚了。”瀑布那边的老头用极轻蔑的语调提醒在场的人。
除了想休妻的富贾之外,所有的人都犹豫了片刻,包括我,我好像喜欢时光流没有到同生共死的地步吧?如果用上了,一辈子想看其它帅男的机会恐怕就失去了,要不要再三思一下呢?
就在犹豫的空档里,瀑布那边飞出一个锦盒,落在了富贾的手中。
同时,赶客的声音传出来,“时间不早了,没求到的各位回去慢慢考虑,想清楚了,下月请早吧。”
说完,突然起了一阵狂风,众人被风卷起,天空中突然开了一道口子,口子外面是漫天的黄沙,那些人被送了出去。
我三步并着两步,准备和他们混着一起溜掉,走不动,似乎被人用力道拉扯住,眼睁睁得看着那道口子慢慢的合上。
某人慢条斯理的撕下脸上的胡子和人皮面具,缓步走到我的面前来。
“有两种人可以活着离开相思谷,一是知道我身份,不知道我真实样貌的人,二是见过我真实样貌却不知道我身份的人。”
语气相当地阴森,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
我的腿有点软!
“你,你就是相思谷主?你为什么要乔装打扮,不想别人看到你的真面目?”我结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