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门的时候招待所老板叫住我,“柯小姐,退房的话最好在十二点之前。”
我礼貌地笑着回应,“我明白,老规矩嘛。”
住了这些天,其实我是什么个来路什么个底细老板已经能猜出个大概。再说了,来住这种地方的,除了观光旅游的穷学生,社会小混混,就是我这种待业人士了:每天衣着整洁地出门,晚上垂头丧气地回来,大半夜了还去前台要开水泡方便面。他还算是个好人,跟我讲话语气都控制得很好,至少是友善的。
我走出去,在想是不是应该再去昨天下午面试的那家公司。那HR让我等消息,我可等不了。
“小姐。”
走着走着有人叫住我。我回头,觉得有些眼熟。当我注意到一旁的酒吧大门时顿时反应过来,可不就是昨晚拉走邱老板的那个人吗?
我觉得有些尴尬。
他倒显得自然,朝我走近几步,“好巧。”
我不置可否,听见他接着说:“我刚下班,不赶时间的话吃个早饭吧。”
“为什么?”我承认我能感觉出他的一片好意,但心底还是坚持认为他在可怜我。
他伸手转动下腕表,笑得狡黠,“我想我是在跟你搭讪。”
我愣住,然后不自在地笑了几声。
我这才想到该好好看看他长什么样。怎么讲,他没什么特点,中等偏上,人很精神,属于看不出来是二十五还是三十的那种。
“嗯,小姐,按照剧情你应该点一下头或者说NO。”他提醒没有反应的我。
我再次想到范苏城,他曾说有幽默感的男人都不坏。他一直做得很好,从这点看眼前的男人也尚有可取之处。
我点头,并没有坏处不是。
他开车载我去一家粤式茶餐厅,点了鸡爪虾饺糯米鸡还有各种糕,我照实说:“不知名的先生,这是近半个月来我吃得最好的一餐,谢谢你。”
“魏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