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此,大笑起来,说道:“晚了。十指纤纤,若桃瓣;十趾尖尖,如荷芰;皆入我眼。这可如何是好?”
我瞟了他一眼,故意不看他。偏过头,梳理自己的长发。
如若女子之足,只能其夫才有机会得见。
那阿诸还碰过我的脚,并帮我穿过牛皮毛靴呢。
他凑近,顺道坐到我旁边的岩石上。
他的眸子里升腾着点滴的星蓝,说道:“荷叶罗裙一色裁, 芙蓉向脸两边开。你有牡丹之姿,天香之色,在我对女孩子的印象中,应该算是最漂亮的。”
我边把秀发编成辫子,边说:“我阿爹说过‘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所以,我才不做那种女子。与其做国色牡丹,任人攀折;不如做带刺的蔷薇,自我防御。”
公子小白点了下头,回道:“带刺的蔷薇,伤人一分的同时,也会伤自己半毫。多可惜。不如与爱花之人,互相怜惜,互相扶持,共同进退。”
我迟疑了一下,回道:“那也得看爱花之人是何许人也。什么样的宝马,配什么样的将军。如若没有一瓢海的深度,怎么能容纳百川之流?如若没有一帕天的宽度,又怎么让百鸟呈翔?”
公子小白站起身,双手握拳,向我鞠了一躬,说道:“你说得极是。一席话,让我受益良多,真是赐教了。希望以后见面,我不会让你失望。”
这时,阿诸已放完信号,向我们奔来。
他坐在我们旁边,用袖子擦汗的时候,我才发现,他脚上套的草鞋已经磨得不像样子了。
阿诸的脚趾都淌出血来,而他刚才却依旧坚持背着我狂奔。
我走上前,心中满是愧疚,说道:“阿诸,你的脚都流血了。怎么不告诉我们呢,刚才还带着我们跑这么崎岖的山路。你不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