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青少年朋友们,当你们还在感叹生活的无聊和命运的不济时,我真想嘲笑你们的幼稚,因为你们忽略了一种最原始的幸福,但我也不希望你们也亲身体验一下这种最刻骨铭心的幸福。这不是小说也不是网络,现实中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已算极端幸运了。说实话,我后悔那晚不够机智,见义勇为也是要讲究方法的,这也是现在提倡“以人为本”道德观的用心所在吧。我想用我已流失的3000毫升鲜血写一句话:“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这是一个被死神扼过脖子的幸运儿发自内心的感悟。
苏醒之后,我觉得上苍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就该好好活着,没什么可抱怨的。但在父母的哀叹声中,我才知道家里为我已借了一大笔债,我很内疚。最让我伤心的是,那天一个喝酒醉的亲戚在病房外对父亲吼:“你儿子行啊!小小年纪就英雄救美,弄成这样就来跟我们借钱!”我咬着牙,一滴眼泪没流,15岁对我来说已是流血不流泪的年龄,我学会了坚强,纵然有很多误解和非议,但终究没有掩盖住真相,学校领导、班主任、还有很多好朋友好同学都来看望我,有人说我太傻,为搭救一个见面都不打招呼的隔壁班女生,差点连命都没了。也有人问我后悔吗?我坚定地摇摇头,一个女生被人在大街上又踢又打,我去制止也有错吗?但朋友们对我更多的是敬佩、鼓励和帮助,这给了我很大的温暖和勇气。
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折。那天一个拎着水果、补品,脖子上挂着照相机的叔叔走进我病房,他详细询问了我的病情和那晚的情况,还给我照了相。有关我的报道不日发表在《桂中日报》的头版,我这才知道这位平易近人的叔叔是报社的记者,也是这时我才领略到舆论媒体的威力。笼罩在我和家人心头的阴霾终于被拨开,让我们看到了新的希望。连续几天的追踪报道,将误解驱散,让真相浮现,而我也成了“新闻人物”。看望我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连教育局的领导、县政府的领导都来了,他们给了我很大的关怀。当然还有更多默默关注我、支持我的朋友甚至是陌生的人们,真的很感谢你们。但我还是要把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挚的谢意献给《桂中日报》,衷心祝愿《桂中日报》这份好人创办的报纸能够越办越好!
……
火了,真的火了!至今读来,我都佩服那时的嫉恶如仇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因为我当时并没有看到小杰,更没有被人拿刀捅过,一切都是我伏在课桌上用大脑里的电影片段整合加工后杜撰出来的。
首先震惊的是我爸,回家一开报箱,就被那鬼斧神工的标题、那横绝头版的篇幅吓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少年得志啊!”
但往下看了十多秒,说话突然变得流利:“你怎么能把自己叫阿呆的事情都写到报纸上呢?多好的文章,被自己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