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面而来的烧鸡香让陆某吞了声口水。
“姐姐…你咋还…捡了个这么这么这么好看的?”
轱辘。
陆寒轩满头黑线,他当然听到了粉红姑娘吞咽唾液的声音。
“小宁,这人只是临时救下的,等他醒了,就让他走。”
话音落下,陆寒轩没由来的有些气闷,鼻息间也喷出一股子寒气。
“真。。好看。。”常宁像是见到了比烧鸡更讨喜的事物,她伸出胖手指小心翼翼的戳着陆寒轩的腮帮,嘴里还嘟囔着:“活的!活的!比赶考的那位好看!”
赶考?
怪不得他会在贡院遇着常晚,原来她的“小煜”是个书生!哼!白面书生!怎么能比得过自己的英姿飒爽!
这个小丫头,识货!
被陆寒轩心底夸赞的小丫头常宁,吸一吸口水,双颊通红:“姐,你救下他是不是喜欢他?我记得你一碰到男的,就会呕吐…这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没有反映的,要不…要不…等他醒了,咱们问问他身世,如果是正常人家…。咱们就留下他,让他入赘?”
常宁红扑扑的脸看着眼前伤痕颇深的陆寒轩,口中不由的呸呸可惜,看他身上的伤,就知道这男人不简单,更不是啥寻常人家的公子。
常晚显然没料到自家小妹会这么说,她的身子也不由得一踉跄。
碰不得男人?包括那个“小煜”?
陆寒轩心头突然大好,像得了先天之机的战场将军。
留下?入赘?
呵呵呵,这个小丫头甚是可爱,不是识货,是慧眼识宝!
从心底,陆英雄对小丫头点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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